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湖北:严禁城管协管人员从事具体行政执法

2018年04月04日 16:03 来源:新华社 参与互动 

  湖北:严禁城管协管人员从事具体行政执法

  新华社武汉4月4日电(记者徐海波)湖北省住建厅3日发布文件提出,自2018年3月起,利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城管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行动。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城管要按规定统一规范着装、佩戴标志标识、主动出示证件,仪表庄重、用语规范、文明理性,严禁协管人员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湖北要求,城管执法人员严禁故意损毁,非法查封、扣押、处置相对人物品和乱罚款;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执法车辆私用;严禁威胁、辱骂、殴打相对人;严禁包庇、纵容违法违规行为。每次执法行动应使用2部以上执法记录设备,建立专项档案,做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各地城管部门要建立突发事件的预判、分析、应急处置制度,发生执法冲突事件的,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报告,以正视听,同时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

  湖北省日前成立了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将城管执法作风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织对队伍风纪、履职情况、廉政勤政、工作作风进行督察并予以通报,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社会组织、居民代表等社会各方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规范作用。

【编辑:高辰】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