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检察机关依法对叶继松、杨武决定逮捕 对辛耀峰提起公诉

2018年10月12日 18: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国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叶继松、杨武决定逮捕 对辛耀峰提起公诉

  中新社北京10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2日发布消息称,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叶继松、杨武决定逮捕,依法对辛耀峰提起公诉。

  浙江省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原主任叶继松(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宁波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叶继松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巡视员杨武(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武决定逮捕,并指定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陕西省佳县原县委书记辛耀峰(正处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辛耀峰在担任府谷县县长、佳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被告人辛耀峰的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编辑:姜雨薇】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