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山东要求合理安排学生学习时间

2018年11月02日 10:11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 

  山东要求合理安排学生学习时间
        校园体育活动每天不少于一小时

  本报讯 (记者丛民)日前,山东省颁布《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条例提出,学校应当通过早操、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等形式,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条例明确,学校应当通过早操、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等形式,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中小学校应当每天上午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对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应当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集体体育锻炼。条例还规定,“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按照规划和标准建设学校体育设施。学校体育设施应当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寒假暑假以及非教学时间,按照国家或者省有关规定向学生开放。”

  此外,条例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每天在校课堂学习时间,小学不得超过六小时,中学不得超过八小时,布置的课后作业不得超出本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限定的作业量,保证学生有充足的体育活动和休息睡眠时间。”

  丛民

【编辑:丁宝秀】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