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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实施一年:728个单位和个人被“拉黑”

2019年01月18日 21: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郑雄增 摄  

  中新社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 梁晓辉)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监察局局长王程18日在北京介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实施一年来,728个符合“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被依法列入了“黑名单”,而且实实在在地受到惩戒。

  当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有关情况”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王程在会上介绍,人社部从去年开始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并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0个部门签订了《联合惩戒备忘录》。

  根据规定,符合下述两种情形,应当被纳入“黑名单”:一是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各地都有明确的具体数额标准。二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应该说,‘黑名单’制度是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一个新的有力措施。”王程说。

  他同时表示,下一步人社部将加大实施欠薪“黑名单”管理力度。符合条件的,要应列尽列,纳入“黑名单”管理,然后加强有关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对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和有关人员实施几十条惩戒措施。(完)

【编辑:白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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