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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响水爆炸事故附近河流入海口监测数据持续达标

2019年03月28日 21: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盐城响水爆炸事故附近河流入海口监测数据持续达标
    工作人员在事故发生地周边进行监测。 谷华 摄

  中新网南京3月28日电 (记者 钟升)28日,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了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环境应急监测的最新情况。新丰河闸内地表水超标严重,新农河闸内部分项目超标,新民河处置外排水持续达标。灌河入海口2个点位至28日10时持续达标。

  监测数据显示,28日10时、14时事故地下风向1000米、2000米、3500米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苯、甲苯、二甲苯浓度均低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标准限值。

  新丰河闸内28日10时氨氮、苯胺类、二氯甲烷、闸内苯等浓度依旧超标。其中氨氮、苯胺类超标在100倍以上。新丰河闸外氨氮浓度为3.73毫克/升,超标0.9倍;其余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同一时期,新农河闸内化学需氧量、氨氮也存在超标;苯胺类浓度低于标准限值。闸外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自26日起,新民河河水开始处置外排,手工和自动监测结果表明,至28日10时外排水持续达标。

  厂区排污口下游3公里、灌河入海口2个点位至28日10时持续达标。

  根据爆炸事故的污染特征,经专家会商,确定此次环境空气应急监测指标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机污染物。二氧化硫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为0.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0.25毫克/立方米,苯室内环境空气质量限值0.11毫克/立方米,甲苯室内空气质量限值0.20毫克/立方米,二甲苯室内环境空气质量限值0.20毫克/立方米,低于标准限值表明环境空气中该物质浓度是安全的,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危害。(完)

【编辑:姜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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