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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楼市调控微转向 盘活资金扩需求

2015年10月09日 08:00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 

  “金九银十”是个由于房子热销而蜚声的名词。在今年这个“金九”和“银十”交界时点,房地产政策的变化调整如期而至:9月30日,央行和银监会联手出台利好楼市的新政,宣布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同时,住建部、财政部与央行联合发布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

  事实上,今年以来,对于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和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政策处于持续释放中:3月3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发出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以及拥有1套住房 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也分别调整为20%和30%。

  8月31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再度发出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此次央行和银监会明确要求各派出机构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根据辖内不同城市情况,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从上述政策调整走向看,针对不同区域的现实情况,继续坚持差异化原则,实行“分类指导”,这大大增加了各地自主界定房贷政策的灵活性,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激活住房消费需求,尤其是针对一些房地产去库存压力大的区域;针对个人购房,除了惯用的调整首付比例这一信贷手段,还放宽了对住房公积金的约束,推广异地公积金贷款,为个人购房需求引入资金供给,并引入金融手段——“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进一步盘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

  进一步看,房地产调控方向的政策微调可以说是迫于经济下行压力的选择,而更多金融工具的引入不仅为购房者提供资金支持,也将丰富资本市场产品线,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选项。由此推断,后续更多金融创新手段的使用或值得期待。  ■一 帆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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