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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新增公积金贷款首付 公积金政策迎最为宽松时期

2016年04月13日 12:48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 

  央广网长春4月13日消息(吉林台记者李婷)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4.12)对外发布多项新政,包括适度放开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公积金贷款首付及贷款提取额度等,来缓解百姓购房、租房压力,被业内人士称为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迎来了最宽松时期。

  这批新政中明确了吉林省将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家庭组合贷款业务。也就是说,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允许与购房本人家庭为主体,直系亲属为共同借款人的形式,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的贷款。那么、、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直系亲属关系只能是父母及子女的关系,并且子女已经成人且参加工作。另外鼓励个人购房贷款,对拥有一套住房尚未结清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无逾期贷款,且有偿还能力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由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40%,在核定贷款额度时,借款人月还款额从家庭月收入的50%提高到了60%,同时还提高了贷款购房提取的额度。

  此次还放宽了租房提取条件,取消了原来承租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收入50%的提取内容,调整为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都可以申请去住房公积金,范围也不仅仅局限于公租房了,还包括廉租房、商业住房等。另外吉林省住房公积金过去只能是用做每月的还款,那么现在也可以提取用来支付首付款了,可以说这些新政将会改善吉林百姓住房,缓解百姓购房、租房压力,以及在房地产"去库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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