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华裔妻子不懂社保条例 丈夫过世23年方索赔
中新网12月28日电 据马来西亚《诗华日报》报道,在马来西亚,遭遇意外事故后,当事人可随时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申请索赔,这项申请不设固定期限。迄今为止,历时最长的索赔记录是由马来西亚古晋的一名华裔遗孀创下的。这名女子在丈夫逝世23年后,才想起来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申请索赔。
1994年,陈女士的丈夫沈氏(技工),不幸病故,时年36岁。当时,陈女士误以为社会保险只为因工作伤亡的会员提供保障,并不知道当会员因病去世时,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也会提供相应的抚恤金。这个误解令陈女士迟迟没有申请相关的索赔。
马来西亚社险机构砂局长菲立桑干证实上述案件,他称此项赔偿纪录是在2017年4月进行的,受益人是陈女士(58岁),她不仅获得了23年来未发放的抚恤金,今后每个月还可以获得抚恤金,直到终老。
菲立桑干强调,符合资格的会员遭遇不幸事故,如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残,罹患顽疾失去工作能力,甚至因工作原因而过世的,其本人和亲属均可以依据社会保险条例,向社险当局提出申请索赔。
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全国署理总执行长称,社险会员应深入了解社会保险的保障条例,这是广大会员应享有的权益,若对社险保障条例有任何疑问,可在办公时间到马来西亚各地的社险办事处询问。
峇都林当康乐俱乐部的顾问薛华东说,社险机构应该加大宣传工作,推动民间对社会保险条例的认知,并提醒雇主们需遵循法律为员工投报社会保险,让员工可以享有社会保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