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籍男子莫某被妻子戴了绿帽子,随后他将妻子和其情人捉奸在床。莫某怒火中烧,把妻子的情夫腿骨打成骨折。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莫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48岁的莫某是贵州省独山县人,他和妻子何某一起来东莞打工。去年12月17日12时许,莫某从妻子的手机上看到一条信息,知道妻子原来和一名姓刘的男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去年12月18日9时30分,莫某提前下班回到出租屋,发现妻子正与刘某在房内发生性关系,莫某愤怒之下拿着水管、木凳、皮带等工具殴打刘某,导致刘某腿骨骨折。经法医鉴定,刘某所受损伤为轻伤。随后,公安人员当场抓获莫某。案发后,莫某的亲属已经与刘某和解,并赔偿了1.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莫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被害人刘某在明知莫某的妻子有丈夫的情况下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对本案具有过错。法院最终对莫某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判处莫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钟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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