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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电动车,岂是一“禁”了(2)

2011年06月07日 17:23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电动车发展渐成气候的形势下,单纯靠禁、靠限,很难管住日益壮大的电动车大军。”民警说,国内多个城市在交通管理中尝试对电动车说“不”,结果都在民间引起了不小的争议。而在郑州这样一个混行交通严重的城市,为加强对电动车的出行管理,交管部门也进行了多次尝试。

  从最初的经济处罚到街头曝光,从与当事人的文明评先挂钩到举小红旗接受教育的以管代罚,各种形式的约束手段相继出台,但时至今日,闯红灯、骑行快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虽然有所改善,却仍未得到根治。究其原因,用一名老交警的话说就是:“电动车尴尬的身份,让管理变得无力,而一些初衷虽好的管理手段,由于种种原因,又缺乏现实的可操作性。”

  在多名民警看来,现有形势下“一刀切”地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很难实现。“考虑老百姓的出行实际,尽快出台能够与时俱进的电动自行车行业新标准,从根本上对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摩托车等的属性加以明确区分,将其纳入相应的法律标准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或许才是遏制电动车交通违法的着眼点和着力点。”一民警说。

  业界隐忧

  强行“禁电” 或许激活改装市场

  按照要求,对于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相关部门要对其进行登记、上牌。但登记上牌后,是否就能杜绝“超标”车上路?记者走访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走访中,记者发现,电动车改装店如雨后春笋般在绿城街头“生根发芽”,在这些名头各异的店面内,通过加装电瓶、使用大功率电动机等方式,一辆时速在四五十公里的两轮电动摩托车,可以轻松地跑到时速100公里。一个改装师傅说,只要愿意花钱,他们可以让“貌不惊人”的电动自行车来个“大变样”。

  “如果买辆所谓的达标电动车登记上牌,然后再去这些改装店进行提速改装,跑在路上谁会发现?如果得不到治理,与国家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的初衷岂不又背道而驰?”在一家公司跑业务的小李说,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果哪天“超标”电动车真不让骑了,他就准备到改装市场为自己的车“改头换面”。

  小李的想法,道出了目前电动车改装行业的监管空白。今年4月,交巡警三大队、大学路工商所联合对辖区的电动车、摩托车改装店进行突查时就曾发现,目前,不少打着所谓“专业”旗号的改装店不仅没有取得相关审批手续,从业人员也多没有取得上岗资格,尤其在电动车改装上,情况尤为突出。“电动车改装是个新问题。目前,国家在这方面还没有具体的监管法规,规范起来也不容易。”执法人员说。

  据业内人士透露,作为一种新能源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也是按照既定的参数标准生产、设计,如果一味地通过改装对其进行增速增重负荷,不仅车架强度经受不住震动极易发生事故,而且改装部件不匹配也会影响车辆运行的稳定。

  但尽管存在这些不安全因素,一些业内人士依然非常看好改装市场的大好前景,他们甚至认为,随着“超标”车逐渐退出市场,将可能会更加激活电动车改装市场,因为靠此出行的人们,为了满足出行的实际需要,会不惜铤而走险对自己的坐骑“下手”。

  有此一问

  超速行驶 究竟由谁来界定?

  采访中,有读者提出,按照现行国标的规定,电动自行车速度的上限是20公里/小时,而同时《道路交通法》又明确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时不能超过15公里/小时。“如果车速介于两者之间,如何界定?”

  对此,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车辆超速行驶需要由特定的测试设备进行监控,比如机动车超速,可以由“电子警察”监控抓拍,但具体到电动车超速方面,目前还不好监控,即便是将来对电动车进行登记上牌,依然很难对其超速进行有效监管。“时下对电动车交通违法的约束上,主要体现在闯红灯、骑行快车道等易于辨识的常见行为,对超速行驶几乎没有触及,更何况登记上牌的目的是为了便于管理,而不是为了查处。”

  此外,一条有关电动车的地方禁令,近来也引起了越来越多骑车族的关注。今年5月,深圳交管部门出台“禁电令”,在全市大部分区域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骑电动自行车进入限行区域者,面临200元罚款。不少市民担心,未来郑州,是否也会刮起“禁电风”?淘汰期后,如果“超标”电动车上路,将面临何种处罚?

  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就此解释说,警方会积极借鉴外地有关电动车管理方面的有益经验,探索对电动车进行更为有效的出行管理,而至于未来是否会“禁电”,目前还不得而知。对于“超标”电动车的上路问题,该负责人认为,首先是要从车辆归属性质上对其身份加以明确,这样才能“对症”监管。

  听听声音

  规范电动车 考量政府管理智慧

  “作为一种平民化的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占用道路资源少,绿色环保又省时省力,对这样一种符合‘大众口味’的代步工具,又岂是一个‘禁’字就可以解决的?!”不少业内人士提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应遵循“多管齐下”的原则——作为生产企业应从源头把关,生产出在安全性能和速度指标上均能符合人们出行需要的达标车辆;作为交管部门,应硬起手腕,对电动自行车上路中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惩治;而作为骑车人,也应从自我做起,文明遵章上路,只有这样或许才能让电动车这种绿色代步工具,不至于在非议声中走向“死胡同”。而一味地单纯靠禁,则有可能陷入“禁不住,理还乱”的尴尬境地。

  “强行禁,搞一刀切,不合情理,也很难达到实际效果;禁不住,干脆放任不管,更是执法大忌。”有社会人士指出,作为一种效率较高的代步工具,电动自行车的出现,满足了很多人出行的需要,同时,也改变了路权的分配格局,使现有的交通秩序发生变化。因此,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科学合理的日常管理,不仅是保障人们出行权的需要,同样,也是对政府管理智慧的一次考验!  □记者 康锦 文 许俊文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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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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