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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紧箍咒”还能戴多久

2011年06月24日 09:2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规定关键零部件企业外资控股不超过50%

  随着新能源汽车一系列利好政策出台,国家首次对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的合资股比做出明确规定。根据国家发改委近日出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国家鼓励外资在华成立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企业,但是持股比例不超过50%。

  同样的数字其实早已有了不同的内涵。1994年,事关50%的汽车产业政策中有如下严格规定:“生产汽车、摩托车整车和发动机产品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中方所占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2004年,同样的产业政策在股比规定上放开了对发动机企业的限制,当时规定:“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农用运输车和摩托车中外合资生产企业的中方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股票上市的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农用运输车和摩托车股份公司对外出售法人股份时,中方法人之一必须相对控股且大于外资法人股之和。”

  由于过去严格的50∶50股比规定在某些环节上有所突破,许多人士认为,这一“戴在企业头上的‘紧箍咒’可能要松动了”。因为在以前汽车企业中,中方50%的股份是纯粹的,但随着汽车企业纷纷在国内以及境外上市,中方的资本中已包含了境外资本,已经不能说是纯粹的国内资产或国有资产了。

  有专家举例说,“比如东风汽车已经在香港上市,严格意义上说,香港市场上的资本也属于境外资本,东风汽车的中方资本中必然有境外资本的成分。”“今后,我国的汽车企业还有可能在新加坡、美国的市场上上市,会更多地吸收境外的资本。”

  但持反对意见者认为,汽车企业在境外上市造成资本“不纯”的问题,是技术操作上应对政策的问题,“但是在政策上的限制还是不能改变的。”

  长期以来,股权限制是否应该取消一直存在分歧,这次也是如此。有支持者表示,放开50%合资股比底线的做法将毁掉中国汽车零部件业。发改委设限股份比例或表明汽车零部件业拒绝外资入侵的决心,有利于保护国内零部件企业发展。持相反观点的人士则认为,中外合资股比50%底线放开对市场化竞争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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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晓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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