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徒逃避抓捕跳楼坠亡 家属告庄家索赔90万被驳回
今年4月,一男赌徒因参赌时遇到警方抓赌,从二楼逃跑时坠楼身亡,其家属状告两名庄家索赔90多万元。9月9日,记者获悉该案二审判决结果,佛山中院审理认定两庄家无责任,改判了一审中庄家赔偿死者家属27.9万元的判决,终审驳回了死者家属的诉求。
一审 家属状告庄家获赔三成
据法院查明,彭某、卢某两人在南海区大沥黄岐珠江半岛花园一住宅内非法开设赌场。2013年11月4日晚,死者曾某来到彭某、卢某开设的涉案赌场参与赌博,适逢公安民警到场执法抓赌,曾某从赌场二楼越窗逃跑时落地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2014年4月14日,彭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卢某因为当时身受重伤,暂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死者曾某的家属认为,曾某的死与两名庄家彭某、卢某开设赌场的行为有关。去年,他们将彭某、卢某两名庄家告上法庭,要求两人赔偿丧葬费、抚养费、精神赔偿金等共计90余万元。南海法院一审判处两庄家担责三成,赔偿曾某家属共计27.9万余元。
二审 驳回家属诉求
之后,曾某家属不服提起上诉。今年4月,佛山中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佛山中院审理认为,曾某跳楼受伤抢救无效死亡,无证据证明曾的跳楼行为是彭、卢两人怂恿或胁迫所致,故应认定曾某的跳楼行为是其自由意志下的选择。
佛山中院同时指出,曾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当知道跳楼行为所存在的风险和可能导致的后果。但曾某违法参与赌博被执法部门追捕,为躲避执法部门的抓捕及处罚选择跳楼逃跑导致自身受伤死亡,因此,曾某的死亡系其自身过错所致。
彭、卢两人在涉案事件中虽存在开设赌场的违法犯罪行为,但该行为的违法性在于侵犯了相关法律规范所确定的社会管理秩序,该行为与曾某死亡结果的发生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彭、卢无需对曾某的死亡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据此,佛山中院终审撤销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曾某家属的诉求。(记者/唐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