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店铺门口花草被大妈顺走 老板娘怒贴“寻人启事”

2015年09月21日 09:43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 

  昨天中午,杭州开元路柳营路附近的行道树上,突然出现了几张“寻人启事”。这几张告示是用A4纸打印出来的,上面写着“寻找两位热心大妈,提供线索有酬谢”,并配上了一张监控截图。

  两位大妈做了什么好事?钱江晚报记者找到了张贴启事的姜女士,她却是一肚子的懊恼,她其实是想找两位大妈要说法。

  原来,姜女士在开元路上开了一家和田玉店,已经六年了。店开出来后,姜女士发现,店门口的绿植、花草、拖把、桌椅都时不时被人“顺走”,她都怀着“破财消灾”的心态,重新把丢了的东西买上。

  昨天早上,姜女士来到店里,发现店门口自己最喜欢的一盆铜钱草,被人直接拔掉了。

  姜女士说,这盆铜钱草是云南带回来的,放在店门口,希望能求个风调雨顺,生意红火。如今自己精心养护的花草却被人拔了,她真是伤心又气愤。

  店门口装了监控。视频显示,早上8点钟,两位六七十岁的大妈沿着开元路由西向东走来,走到店门口,离开时其中一位大妈的手上拿着一串铜钱草。

  旧恨新仇,姜女士说自己实在被惹怒了,所以就将有两位大妈照片的监控截图彩印了出来,张贴到了附近马路的行道树上,希望能找到两人要一个说法。

  乱拿别人东西肯定不对,不过姜女士把两位大妈的照片公之于众,会不会侵犯了别人的肖像权?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松涛律师认为,从法律上来说,姜女士没有明显的违法行为。姜女士张贴的告示看上去就像是一份“寻人启事”,并不用于经营行为,所以不构成侵犯肖像权,而且从字面上来看,并没有表明是两位大妈偷了铜钱草,反而给人的感觉还是要表扬好人好事,文字中也没有玷污、侮辱两位大妈名誉,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编辑:刘湃】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