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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4家单位“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被约谈

2015年09月24日 09:47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互动 

  为督促基层党委(党组)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去年6月,哈尔滨市委印发了《关于下级党委(党组)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意见(试行)》,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解决问题和强化责任担当三条基本原则,定期和不定期地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工作。同时明确规定,对报告工作不落实、报告内容不真实的,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通报批评。

  制度实施以来,哈尔滨市严格执行制度,定期对下级党委(党组)落实制度情况进行统计、通报,督促下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党委主体责任。2014年末,哈尔滨市对27家未上报或未按时上报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的单位“一把手”进行了约谈,要求限期补报,并说明原因。近日,针对上半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不力、抓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力度不够等问题,哈尔滨市纪委会同哈尔滨市委党廉办,对市直4家单位的党委、纪委“一把手”进行了警示约谈。

  通报情况,剑指突出问题。约谈中,向被约谈单位的党委、纪委“一把手”通报了上半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考核情况,并直接指出被考核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忽视制度的严肃性,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不力,应于7月上旬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的情况,经短信提示后,仍迟报、未报;没有将责任制日常考核工作抓到位,合理摆布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力度不够,在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考核中,得分低于全市考核平均分,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氛围不浓,层层传导压力不到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倾向。

  严肃纪律,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要高度重视,把落实“两个责任”当作一个硬性指标,长期抓、经常抓。要推动责任扩面和下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党委(党组)书记作为“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把主体责任牢牢记在心上、落到实处。要正确行使手中权力,自觉接受监督,不仅要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还要做廉洁从政的表率。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维护、带头遵守党规党纪,带头执行好已经制定出台的规章制度和文件。要选派得力干部,专人负责落实“两个责任”各项工作,尤其是日常检查考核工作和责任制报告工作,坚决杜绝上报佐证材料不及时,以及迟报、不报等问题。各级纪检机关要按照党章规定,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同违规违纪行为作斗争。详细报告党委(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具体情况。要看主要领导同志听了几次专题汇报,研究了几次案件,解决了哪些问题;看抓早抓小、提示约谈分管干部情况;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批示和跟踪督办情况;看具体数字和事例。对报告不合格的,坚决退回。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立即组织自查自评,查找问题、剖析原因、迅速整改,于谈话后一周内,正式行文向市委和市纪委上报上半年落实责任制情况报告,并书面提交未报情况说明。(哈尔滨市纪委)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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