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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在大陆无证驾驶27年 被罚拘留3天

2016年02月29日 10: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赣州2月29日电 (汪北京 钟杰)台商陈先生行走大陆27年间,竟一直未持有合法驾驶证件而驾驶车辆上路,近日他驾车送货途经江西时,被交警查获,被罚款1000元,并处3天拘留。28日凌晨,陈先生被拘在江西瑞金市看守所。

  据陈先生透露,他在大陆经商27年,主要经营进口食品超市与生活馆。春节至今,下属放假休息,又遇上需要紧急运送一批货物,他只好亲自开车将这批货物途径江西运往福建。

  陈先生只持有台湾本地驾照,又不熟悉两岸交通法规,27年间一直未取得大陆合法驾驶证件,却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27日上午9时30分,他驾驶一辆厢式货车抵达厦蓉高速公路江西瑞金隘岭收费站时,被交警拦下。

  交警对陈先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受到罚款人民币1000元及15天以下拘留的处罚,陈先生此时才追悔莫及。

  交警提醒,台湾同胞在大陆驾驶车辆,需要获得大陆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如果只持有台湾本地驾照,则可到当地的车管所接受“科目一”考试,考试通过即可取得大陆驾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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