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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2岁女童被遗弃案件续:父母表示愿带回抚养

2016年05月05日 16:59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 

  央广网南京5月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这几天,一个可爱的两岁小女孩娟娟成为南京全城乃至全国关注的焦点,娟娟从“意外走失”到故意被遗弃牵动了无数网民的心。目前,娟娟父母已被警方找到并从江西老家带回了南京。然而,到底该不该继续让抛弃过孩子的父母来继续抚养孩子,却引发了大讨论。

  4月30号晚上7点40左右,两岁的女童娟娟,在南京市锁金东路附近被好心市民发现,并送往了锁金村派出所。警方随即在警务平台和网络上发布了寻找女童父母的寻人启事,但直到5月2号上午,仍没有收到关于娟娟父母的任何消息,警方初步确定,娟娟是被“故意遗弃”。

  通过视频监控,警方发现,案发当天娟娟是被一辆江西牌照的车辆送到南京的。根据车辆的线索,玄武警方连夜赶到江西。并找到了娟娟的父母。

  南京市玄武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万小波说:“当场痛哭流涕,也向我们表达做错事情的悔意,明确跟我们表态,愿意跟我们回南京处理这个事情。”

  原来,娟娟是家里的第四个孩子,她的出生,给家里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于是,在经过痛苦的抉择后,娟娟父母决定将最小的这个女童遗弃。他们最终选择在居民密集的锁金村将孩子遗弃,本想着孩子能遇到好心人收养,给她更好的生活。而被民警找到之后,娟娟的父亲也表示愿意将孩子带回去继续抚养。

  娟娟的父亲称:“我妈妈这次检测出来身体很不好,甲状腺癌变。感觉到很难很难,很多事情。都这样了,只有抱回来了。”

  目前,警方已依据法律程序,给娟娟和她的父母进行了DNA鉴定,并将在充分调查、收集证据的基础上,视情节对遗弃人依法处理。

  娟娟的父母找到了,但这再次引起了社会热议,该不该让抛弃过孩子的父母,再次将孩子带回家?对此,江苏袁胜寒律师事务所主任袁胜寒表示,从法律上来看,允许孩子父母将孩子带回。

  袁胜寒表示,这个(遗弃孩子)本身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节轻微的遗弃行为,公安机关经过调查以后可能给予她父母一些批评教育甚至是一些警告、罚款这些行政处罚,她的父母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可以将孩子交还给她的父母,由她的父母来继续进行抚养。

  然而,不少市民和网友表示担忧,如果交还给父母,娟娟会不会被再次遗弃?

  有市民表示,他(父母)如果是真的肯定不想要的话,说不定到其它地方,还会把她丢掉。他们如果实在不想要,就留给南京的好心人领养吧。

  也有市民表示,这个小孩才两岁,她现在可能伤害还没感觉到,等她一旦懂事的话,将来肯定是有伤害的。

  还有市民表示,其实找亲生父母无非就是一层血缘关系。既然亲生父母都不想对这个小孩负责任的话,为什么不让养父母对她负责任呢。

  社会学家南京市委党校博士惠天认为,从女童的身心健康考虑,的确应该慎重处理此事。

  惠天表示,父母既然能扔一次孩子,这样的家长是普通的家长是完全不一样的。最惨的情况是在家里面家长想扔却扔不掉,在外界的舆论压力之下,他不敢再扔孩子了,但他心里到底想不想,孩子在这样一种环境中,她要生活十几年,对于这个孩子来说,那就是人间地狱。”

【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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