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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批捕南京“鸟王”?花鸟市场在观望

2016年05月27日 09:33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 

  满载而归的“鸟王”当场被抓。检方提供

“绣眼”。

  50多岁的孙某,在南京花鸟市场颇有名气,家中收集各种奇鸟珍鸟,还在南京及周边地区花鸟市场贩卖,人称“鸟王”。经查,孙某长期从山上大量抓捕鸟儿,用于贩卖。他的捕鸟方式非常老道,一般情况下每天早晨四点半出发,半天时间里一般都能逮到一百多只野生鸟类,多的话甚至有两百只以上。

  今年4月,孙某长期捕鸟引发群众不满,群众上前制止时,孙某等人非但不停手还大打出手,结果案发。“鸟王”被抓,震惊花鸟市场,而该不该批捕鸟王,也引发一场热议。

  南京“鸟王”逮鸟被抓

  捕鸟者大有来头 人称“鸟王”

  2015年底,有群众向玄武警方举报,有人在伊村附近的山上非法抓捕野生鸟类。民警赶到现场时,捕鸟人已经不知去向。当地群众告诉警方,这伙人经常到附近山上捕鸟,破坏生态。

  当天,有热心群众出言劝阻,没想到,对方不仅没有停止的意思,还出口伤人。

  警方介入后发现,这伙人的头目姓孙,50多岁,家住珠江路附近。孙某家中有大量不明来源的鸟类,平时经常去夫子庙花鸟市场或者在自己家门口贩卖各种鸟。

  据知情者反映,孙某在南京养鸟圈里名声很响。因为他有稳定的野生鸟类货源,他的贩鸟生意做得也很大,除了供应南京本地外,还卖到周边城市,包括苏锡常甚至上海。为此,圈里人送他一个外号——南京“鸟王”。

  鸟王确实有一手 乃“捕鸟大王”

  警方决定加大对“鸟王”的监控力度,获取其抓捕鸟类的现场证据。民警化装尾随,潜伏数天,记录下了“鸟王”非法捕鸟的铁证。

  果然,今年清明后,“鸟王”干劲十足,几乎每天都凌晨4点起床,叫上同伙,带上工具开车前往江宁龙山。

  到了龙山后,“鸟王”会选一处林木相对稀疏的地带,然后在空中张起十多米宽的大网。在网后面,他则挂几个鸟笼,放几个小录音机,里头播放着鸟类的叫声。听到鸟叫声,山上的小鸟以为是同伴,便纷纷飞来相见,结果便被空中的大网捕获。由于“鸟王”选用的网很细很软,所以小鸟撞上去后往往被缠住翅膀,难以挣脱,有些甚至会被缠死。他们抓捕行为一般持续到中午,每次可以捕一两百只鸟。

  家门口卸货“鸟王”当场被抓

  4月22日,当“鸟王”再次上山捕鸟时,警方决定实施抓捕。当天中午12点左右,“鸟王”和同伙满载而归,当他们在“鸟王”家门口卸货时,被民警一举抓获。

  在“鸟王”的车上,有当天刚刚捕获的200多只野生鸟类,其中绝大部分为“绣眼”。随后,民警又对“鸟王”的家进行了搜查。经过清点,“鸟王”住处有“画眉”、“黄嘴”、“绣眼”等各类野生鸟类100余只。

  据警方调查,“鸟王”长期捕鸟、贩卖鸟,是因为利润相当丰厚。这种刚捕来的小鸟,一般卖10元一只,如果在家里养几天,用圈内人的话说就是“熟鸟”了,像“绣眼”这种就能卖到100元一只。“鸟王”的生意可不仅仅是零售,他还接受一些大客户的预订,有时一单货就是100只。被抓前,他刚接了一个订单。

  新闻热议

  落网“鸟王”:逮小鸟还犯法?

  “鸟王”捕猎的“绣眼”虽然不是珍贵的保护动物,但也是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江苏全省区域均为禁猎区,而且任何时段都为禁猎期。而对于一些常见的野生动物,比如麻雀、青蛙、蟾蜍等,只要猎捕数量达到20只,公安机关就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这起案件是玄武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非法捕鸟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也是近年来南京市非法猎捕野生鸟类数量超过200只的第一起刑事案件,没有先例可循。”承办检察官詹新红告诉记者,去年8月,河南大学生掏鸟判十年引起舆论哗然,今年南京“鸟王”落网同样震惊全市花鸟市场,特别是卖鸟人对此案的处理关注度极高。

  落网后的“鸟王”表示不能理解:逮小鸟还犯法了?尽管他承认自己捕鸟了,但坚称:自己不知道这种行为是犯法的。

  要不要对“鸟王”实施批捕?昨天,玄武区检察院特别召开了听证会,听取各方声音,批捕与否将于近日公布。目前,孙某人在看守所,属于刑事拘留阶段,如果检方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孙某将被变更强制措施,有可能是取保候审。如果检方决定批捕,孙某将继续在看守所内。

  各方声音

  ■公安机关

  孙某在被抓捕时,经清点共捕鸟252只。据了解,孙某长期捕鸟,是一种系列行为,社会危害大,对大自然的破坏积累下来很大,如果解决的好,对以后办案会有帮助,建议批捕。

  ■法律人士

  有专家认为,如果“鸟王”是过失行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罪,建议采取警示措施,教育在先,没有批捕必要。不过,也有专家认为,如果只是警示教育,那么其他人也继续捕猎的话,就起不到作用了。建议批捕。

  ■辩护律师

  “鸟王”的辩护人提出,对罪名存在异议,所谓的“情节严重”,主观方面应表现为故意为之,但孙某在接受讯问时称“自己并不知道是在禁猎区”。孙某从没上过学,并不知道捕猎是非法行为,应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此外,孙某从未受过刑事处罚,社会危害性不大,建议不予批捕。

  ■检方提醒

  玄武检方提醒公众,江苏全省区域均为禁猎区,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或者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非法狩猎的即构成犯罪,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若爱鸟 请观鸟 勿关鸟

  采访中,有玩家告诉我,“鸟王”也是爱鸟之人。但在利益面前,“鸟王”的爱已慢慢变成一种伤害。可能直到今天,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的行为伤害了鸟儿。他喜欢鸟,他用自己的方式捕鸟,将鸟儿送到一个又一个爱鸟之人手中。在他看来,这就是一种本能的爱,喜欢,就拥有它。

  野生动物,顾名思义是野生的、自由之物,是属于大自然而非樊笼圈舍的。有人以喜爱动物之由把它们抓起来。关养起来,试想,这种“喜爱”是不是太残忍了,难道你喜欢谁就把谁拴或锁入牢笼吗?

  古人早有“始知锁向金笼听,不及林间自在啼”的爱鸟忠告,您若爱鸟,请去观鸟,切勿关鸟。每个人都有选择爱好的权利,但不能因为这份爱而剥夺生命,甚至逾越法律。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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