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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总商会原副会长王华涉黑案二审宣判 二人被判死刑

2016年06月03日 21: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郑州6月3日电 (记者 李贵刚)备受关注的王华、孙培国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3日二审宣判,上述二人被判死刑。

  王华曾是河南省漯河市政协常委,并担任河南省总商会副会长等职务,其涉黑案轰动一时。

  2015年3月,王华与其他18名被告在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同年8月,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王华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放火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其他18名被告人也被处以相应刑罚。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当庭表示上诉

  6月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华、孙培国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二审宣判。

  河南高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华组织孙培国、方民、朱文祥、郭保才等10余人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敛财数额巨大,先后实施了放火、赌博、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造成2人殒命、7人轻伤,在漯河市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民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河南高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华、孙培国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河南高院依法维持了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华、孙培国死刑,其他被告人死缓、有期徒刑等刑罚的一审判决。并对王华、孙培国的死刑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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