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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基层法院院长破解“执行难”不力须请辞

2016年06月13日 21: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四川达州基层法院院长破解“执行难”不力须请辞
6月13日,行人经过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良奎 摄
6月13日,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在查核已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邓良奎 摄
6月13日,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在查核已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邓良奎 摄

  中新网成都6月13日电 (张浪 邓良奎)记者13日从四川省达州市获悉,达州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办法,要力争2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基层法院院长办不到的要追究职务责任,不排除自动请辞。

  据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信息显示,该院最近召开了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誓师大会,部署自6月1日起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以罚款、拘留、曝光老赖、悬赏执行等强制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向执行难宣战”行动,提出力争通过两年努力基本解决“执行难”。该院还印发《关于力争两年基本解决达州执行难的工作方案》,创建“网上执行局”,执行功能全部上网;县(市、区)人民法院设立执行分局,由中院统一管理;与国土、房管、工商、银行等信息对接,查控、信用惩戒一体化;规范执行管理、执行公开、案款管理,主动接受监督。

  达州中级人民法院还订立了两年攻坚目标:全市法院实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率达95%以上,标的金额达8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合规率达100%。全市7个县(市、区)人民法院院长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凡完不成目标任务的须自请辞职,不愿意辞职的则按组织程序提请辞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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