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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租车辆涉盗抢 租车人“被捕”索赔34万

2016年07月26日 03:41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所租车辆涉盗抢 租车人“被捕”索赔34万

  租车人认为租车公司有责任 要求公开赔礼道歉

  今年2月28日,李某租赁了租车公司一辆轿车。3月1日,李某驾车前往首都机场时,在京承高速被警车拦截,并被送往刑警队接受调查。事后李某得知,这辆租来的帕萨特车牌信息被录入到公安系统盗抢网中,警方怀疑其是实施盗抢的犯罪嫌疑人。李某随后将租车公司诉至北京朝阳区法院,索赔34万元。

  租车前往机场却被抓

  原告李某称,今年2月28日中午11点左右,李某通过租车公司的客服电话,预订了一辆大众帕萨特汽车。办完租赁手续后,李某租用了该公司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

  随后,李某驾驶这辆帕萨特前往河北丰宁出席政协会议。3月1日傍晚,李某驾驶帕萨特行驶在京承高速怀柔境内,被多辆警车逼停,李某随后被送往怀柔刑警队接受调查。警方调查后,确认李某并非犯罪嫌疑人。由于李某受到惊吓不能自行驾车,警方派车将李某送至机场,搭乘前往义乌的飞机。

  租车人向公司索赔34万

  李某事后得知,这辆黑色帕萨特的车牌信息被录入到公安系统盗抢网中,警方将此车定义为涉嫌驾驶盗抢车辆,因此在高速拦截李某。李某表示,这次事件导致他身体和精神上均受到伤害,由于警方在核实李某身份时,向义乌及丰宁有关部门核实,还给他带来名誉上的损害。

  最终李某选择将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至朝阳区法院,要求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各类经济损失共计近34万元。

  公司曾称愿补偿一万元

  李某代理律师认为,由于车辆信息被录入盗抢网,警方根据这一信息采取了行动,因此,李某所受损失应当完全由租车公司负责。

  被告租车公司代理律师表示,该车辆此前曾被盗抢,公司向警方报案。后车辆被找回,但不知为何,车辆信息并未从盗抢网中撤下。该代理人称,公司一贯对客户负责,在将涉事的帕萨特轿车租赁给李某之前,公司对该车信息存在于盗抢网中这一情况并不知情。

  代理律师表示,在事发后,公司与公安方面取得联系,将车辆信息撤下盗抢网,并愿就李某的损失补偿一万余元,但是李某要求的金额和公司意愿差距较大。朝阳法院正在对此案进行审理。

  文/本报记者 杨琳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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