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信息

湖北防汛应急响应级别从三级降至四级

2016年07月28日 08:3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武汉7月28日电(记者黄艳)湖北省防指通报,从28日10时起,湖北防汛应急响应从Ⅲ级调整为Ⅳ级。

  据介绍,当前湖北长江、湖泊、水库及中小河流水位下降。截至27日20时,长江除莲花塘、九江站分别超警戒0.11米、0.52米外,螺山至码头镇均在警戒以下,汉北河天门站已退出保证水位;预计长湖水位28日上午退出保证水位;全省超汛限水库减至360座,江河湖库水位呈缓慢回落态势。

  气象预报显示,未来一周全省以晴好天气为主。因此,目前湖北防汛形势总体趋缓。根据《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湖北省防指决定,从28日10时起,全省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Ⅲ级调整为Ⅳ级。

  据介绍,全省防汛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合理确定本地防汛应急响应级别。

  目前,长江莲花塘至九江河段水位仍在设防水位以上,并将维持一段时间;省内部分湖库水位仍然较高,五大湖泊短期内难以退出警戒水位,超汛限水位水库还有360座;中小河流超设防、超警戒水位堤段较长,防守压力仍然较大。

  湖北省防指强调,各地必须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继续坚持依规调度、科学防控,确保安全度汛,努力夺取防汛抗洪斗争的全面胜利。

【编辑:陈明】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