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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院4年审理醉驾刑事案逾万件 乌市公职人员酒驾达29人

2016年07月28日 21: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新疆法院4年审理醉驾刑事案逾万件乌市公职人员酒驾达29人
会议现场。 王小军 摄

  中新网乌鲁木齐7月28日电(记者 王小军)7月28日,记者从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疆法院审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疆法院4年审理醉驾刑事案逾万件,乌鲁木齐市公职人员酒驾就达29人。

  记者了解到,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地点,选择在了拥有众多驾驶员的乌鲁木齐市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的大型会议室里。数百名出租车驾驶员旁听了新闻发布会,同步接受了一次安全驾驶教育。

  全疆法院4年多审理醉驾刑事案件逾万件

  据新疆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于会堂介绍,经对新疆15个地、州、市的醉驾刑事案件统计,2012年至2016年4月共审理醉驾刑事案件11820件。

  据介绍,数据显示,新疆各地醉驾案件不仅数量多,且呈明显上升趋势,犯罪主体特点明显,主要以男性、中青年、非公职人员、文化程度低者居多,醉驾行为人主要集中在男性,醉驾案件道路种类主要集中在城市道路、县、乡公路,醉驾案件机动车类型以小型客车(含普通轿车、普通越野车)、摩托车为主,醉驾案发时间集中在晚高峰、晚餐后及节假日,醉驾案件被告人血液中酒精含量情况分析,160毫克/100毫升以下的和16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各占五成。

  乌鲁木齐共审结危险驾驶案件2861案公职人员29人

  据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刘玉涛介绍,“醉驾入刑”自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到今年已经是第五年。五年来,乌鲁木齐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较法律实施前大幅下降,“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也逐渐成为社会共识。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危险驾驶案件2861案2867人,因醉驾获刑的司机有2836人,其中判处实刑(即拘役1-6个月)2719人,判处缓刑117人,免于刑事处罚31人。其中,公职人员29人,非公职人员2838人,再犯人数38人。

  醉驾行为人法律意识淡薄

  于会堂说,综合分析来看,一些醉驾行为人对醉驾危害性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需做好醉驾的综合治理工作。还需要倡导健康、理性的“酒文化”理念,建立惩戒联动机制。

  出租车司机马斌全说,从现场通报的案例看,酒驾者大部分法律意识淡薄,不少机动车驾驶人员,缺乏对醉酒驾驶社会危害性的认识,缺乏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

  出租车司机艾尔肯·亚森说,今后开车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驾者大部分是缺乏对自己、对他人生命和健康负责的意识,缺乏对醉酒驾驶会导致应变能力和控制能力减弱而危害公共安全的认识,导致醉酒驾驶行为屡禁不绝,频频发生。

  乌鲁木齐市统管办副主任艾克拜尔·艾则孜说,通过这种形式教育广大出租车司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遵纪守法,为市民提供优质的乘车环境。绝大多数被处罚的醉驾者明知酒后不能驾车,仍心存侥幸,自恃反应快、技术高、自控能力强,不会发生事故或被交警查到,有的认为被抓后“走路子”、“托关系”就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认为节假日交警巡查频繁,平时巡查少,与交警打“游击战”。

  于会堂呼吁,预防和惩治醉驾犯罪重在综合治理,长期坚持。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宣传力度,特别对车站、饭店、KTV、重点路段等进行重点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广播等媒体增加宣传手段,增强驾驶人员对醉驾危害性的认识,提高法律和安全意识,树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意识,自觉守法,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以便更好防范此类行为发生。

  倡导健康理性“酒文化”

  我国“酒文化”习俗浓厚,新疆地区又尤以为甚,对此,于会堂建议,要在全社会倡导积极健康的酒文化,引导公民树立健康、适量饮酒的理念,切实改变劝酒、派酒、灌酒等不良习俗。不仅要少劝酒、多劝阻,还需要驾驶人员坚持原则,自觉拒绝饮酒。同时,要加强饭店、娱乐场所等处的提醒责任,对前来消费的顾客及时劝阻酒后驾车(可进行代驾)。通过多种方式,使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深入人心,使全社会形成禁止酒驾、文明驾车的良好氛围。

  亟待联动惩戒遏制醉驾犯罪

  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袁勤说,目前各地亟待建立醉驾惩戒联动机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醉驾人员,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依法吊销驾驶证、取消终身驾驶资格等措施。对醉酒驾驶的公职人员,除判处刑罚外,要建议有关单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在企业工作的醉驾人员,要依照《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增强驾驶人员对法律的敬畏意识。

  另外,还必须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强化与保险、银行等机构的协调联动,建立针对醉酒驾驶行为人的机动车保险费率浮动制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并由银行采取记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降低行为人信用等级等,提高醉酒驾驶的违法犯罪成本,从而有效遏制醉酒驾驶犯罪。

  在当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新疆高院还公布了多起醉驾典型案例,一方面是指导各级法院统一裁判标准,规范审判醉驾犯罪案件,另一方面也警示、教育广大驾驶人员及其亲友,要以这些案件为警示,珍爱生命,充分认识醉驾的危害性,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预防和杜绝醉驾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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