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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一看守所科员为在押人员传递违禁物品被通报

2016年08月09日 14:09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 

  南国都市报8月8日讯(记者 孙学新)记者今天从海南廉政网获悉,三亚市纪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二十条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据通报,这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二十条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三亚天涯区回新社区党支部书记高秀仁收受礼金问题。三亚某土石方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考虑到自己的公司在回新社区有土石方工程项目,可能需要时任回新社区党支部书记高秀仁给予关照,于2012年、2014年节日期间,两次送给高秀仁节日礼金,高秀仁收下。高秀仁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三亚吉阳区城管局三大队负责人黎炯接受服务对象支付娱乐费用问题。2014年12月29日,黎炯与朋友在市金鸡岭路一家KTV唱歌,邀请三亚某公司员工参加。因该公司有项目需要时任城管局三大队负责人黎炯在工作上予以支持,公司老板便交待员工以公司名义,为黎炯支付唱歌消费费用1750元。黎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三亚地方公路管理站副站长杨海林长期借用、占用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5年3月,杨海林在负责红沙隧道项目和海榆东线改造项目征地拆迁协调工作及红沙隧道项目现场施工监管工作中,以便于工作为名借用施工方大众宝来小汽车一辆,一直使用至2015年11月才将该车归还。杨海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亚监所支队第二看守所科员冯本瑞收受现金、香烟问题。2015年11月,在未经办案机关同意和公安机关批准的情况下,冯本瑞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私自为在押人员班某、许某传递违禁物品,收受在押人员家属现金200元及在押人员家属、朋友的香烟。冯本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编辑:吴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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