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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分包商苦等2年未开工 等来别的施工队

2016年08月12日 11:46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 近日,海口市民宋先生向本报报料,“我在2013年承包海口琼山区云龙镇云龙水郡房地产项目的部分劳务分包,并交了100万元的保证金,但是等了两年多,工人都不能进场施工。”宋先生说,今年7月份他发现有别的班组进场施工了,而总包方不但没有给出合理解释,100万的保证金也没退回来。记者 张野

  交了100万元保证金,工期一拖就是两年多

  据宋先生介绍,2013年11月,他与海口琼山区云龙镇云龙水郡房地产项目的总包单位武汉新十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签订了《海南云龙水郡项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取得了项目一期二标工程部分项目的劳务分包,并且约定于2014年3月前进场开工。

  “签完合同后,我就把工人们都召集到了海口,准备进场施工,但是工期一拖就是两年多。”宋先生介绍,期间他一直催促总包方让他们进场施工,但是对方总是以“不具备开工条件”为由推脱。

  根据宋先生反映的情况,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云龙镇云龙水郡房地产项目售楼处,看见几十名工人围坐在地上。“苦苦等了两年,等来的却是别的施工队进场,这谁能受得了。”一名工人气愤地告诉记者,由于项目的开工时间一直不定,他们走也不敢走,只能在海口干等着,谁知道,等来的却是原定他们进场的工地被另外一个劳务班组进场施工了。

  “今年七月份我们发现有其他劳务班组进场施工后,就立即联系武汉新十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的一位徐姓负责人。”宋先生无奈地向记者表示,该负责人承认本该属于他们进场施工的项目确实有劳务班组在施工,但人不是他们找到,与他们没有关系。

  在现场,宋先生还向记者提供了一张收据,内容是宋先生向武汉新十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交了100万元的项目保证金,并且明确,如果工程在2014年3月前不能开工,保证金按月息5%计算并退还,收款人就是那位徐姓的负责人。“从2013年11月签订合同到今年7月已经过去32个月了,应该给我们保证金利息60万,但是不仅利息没有收到,现在保证金也没有退给我们。”宋先生说。

  总包方、业主单位互踢皮球,司法所介入调解

  宋先生表示,即使不能入场施工,总包方应该补偿这两年时间里劳务班组工人的经济损失以及退场损失,并且连同保证金和利息一同赔偿。

  为此,记者电话联系了武汉新十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的徐姓负责人,他表示,现在进场的班组是项目的业主单位找的,跟他们没有关系,而那100万元的保证金也是由业主单位处理。

  记者随后联系了该项目的业主单位一位梁姓的副总经理,梁副总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只与武汉新十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对接工作,跟宋先生并没有关系,而且对于入场班组更换,他表示是武汉新十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负责的,“因为我们在跟他们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求保证完工时间,由于对方工程进度缓慢影响交房时间,我们要求进行处理,但是具体怎么操作,是他们内部的事情,跟我们没有关系。”梁副总经理说。

  由于业主单位和总包方都表示更换施工队跟自己没有关系,一时间宋先生不知道应该向谁讨说法。记者陪同宋先生来到云龙镇司法所求助,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向业主单位和总包方了解情况后表示,将会介入调解,帮助宋先生解决问题。

  随后,业主单位和总包方均表示将于下周一与宋先生一同商量问题的解决办法。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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