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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切实保障民办高校教师合法权益

2016年09月03日 08:29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 

  本报兰州9月2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章正 马富春)9月1日晚,甘肃省教育厅发布消息称,甘肃省教育厅已召开民办高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独立学院和民办高职的秋季开学工作。会议对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办学提出了相关要求,要求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董事长和校长必须分设,学校所有权和管理权要分离等。

  据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了解,会议由甘肃省教育厅厅长王嘉毅主持,甘肃省内5所独立学院的董事长、院长、母体学校校长,两所民办高职的董事长、院长,以及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王嘉毅强调,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甘肃省委省政府对其高度重视。近期,甘肃省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试行)》,这为民办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省教育厅将一如既往地规范、鼓励、支持全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

  这次会议要求,甘肃省属民办院校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长和校长必须分设,学校所有权和管理权要分离,促进学校管理公开化,提高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省内5所独立学院必须自觉接受母体学校的领导;母体学校必须履行对各自独立学院的监管责任;独立学院要按照《教育部26号令》的要求,加快转设步伐。

  会议还提出,民办院校要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招生宣传和广告备案,加强对民办院校招生工作的管理;省内各独立学院和民办高职要严格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收费制度。

  会议还明确,民办院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的就业创业工作;全面加强独立学院和民办高职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母体学校和民办院校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在做好党建工作的同时,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切实把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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