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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掉头吓倒跟随电动车 交警判定小轿车全责

2016年09月28日 11:16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秦蕾 记者 梅建明)一辆小轿车突然在路上掉头,吓得后面的骑电动车的人摔倒在地,车主受伤。交警判定小轿车全责。又没撞车,凭啥要担全责呢?为此,小车车主向“12345”政府热线反映了自己的“委屈”。

  前几天的下午,南京江宁横溪交警中队接到一份“12345”政府热线投诉工单,市民刘先生称横溪中队民警办事不公,明明车辆没有碰到别人,却判了他承担全部责任。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刘先生所说的事故发生在9月21日下午。当天,刘先生因为走错路,不慎拐进了一条小路。意识到走错后,他便准备左转弯掉头往回走。就在掉头时,他突然听到车后传来一阵刺耳的刹车声,接着就是“砰”的一声,感觉是有车子倒下了。刘先生赶紧下车查看,发现跟在他车后的一辆电动车摔倒了。一开始,刘先生以为对方追尾了自己,可仔细一看,电动车和汽车之间没有碰撞。由于骑车人受伤了,刘先生便报了警。

  横溪交警中队接到报警后,立即派民警赶到现场。民警在现场看到,刘先生的车占据了两股车道,挡住了电动车的去路。电动车车主表示,因为刘先生掉头占用车道,他受惊吓之下,为了避让汽车,紧急刹车导致摔倒。对于这起事故,民警现场认定刘先生要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对此,刘先生很是不理解,“他是自己摔倒的,凭什么让我担责?”对于刘先生的质疑,民警作出了解释。根据交通规则,车辆在允许掉头的道路上掉头时,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刘先生的掉头行为阻碍了后车通行,这才导致事故发生,所以他承担全部责任。”民警告诉记者。对于民警的解释,刘先生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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