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腾冲海关查获走私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含大象皮等
2016年10月11日 16:31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
云南网讯(记者 伍平)10月2日,昆明海关所属腾冲海关猴桥口岸旅检现场关员在对一辆进境的缅甸籍货车进行检查时,在货车储物箱内查获夹藏的穿山甲壳6.302公斤,大象皮1.635公斤。 根据CITES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大象属于CITES附录Ⅰ所列物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穿山甲属于CITES附录Ⅱ所列物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都禁止通过贸易、携带、邮寄等方式进出境。
由于大象皮、穿山甲鳞片等在传统医药上具有较高价值,一些不法分子将目光瞄向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缅甸,意图通过走私进境后交易牟利。按照每只穿山甲平均获取0.5千克左右的鳞片计算,此次腾冲海关查获的野生动物制品意味着至少有1只大象、13只左右的穿山甲被捕杀。目前,象皮、穿山甲鳞片等动物制品的药用价值已经可以通过其它药品进行替代。海关提醒广大旅客,出境游时请不要购买和携带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
【编辑:高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