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浙江一P2P平台半个月敛财达515万 经营者涉嫌集资诈骗罪

2016年10月14日 18: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台州10月14日电(记者 何蒋勇 通讯员 邱佩虹 葛象慧)只有20多万自由资金,却敢以18%的高额收益大肆吸收资金达515万元,上当人数达478人。14日,记者从浙江省台州温岭市检察院获悉,近日,犯罪嫌疑人赵某、张某利用P2P网络平台非法敛资500余万,最终两人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该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P2P网络平台,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以其“低门槛、高收益”的特点广为人知。借款人在网络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满足双方需求,最终由平台撮合成交。

  2015年12月10日,赵某、张某和潘某等三人因做生意亏空,在温岭市注册了“杰优特”网络投资有限公司,赵某为法人代表,张某、赵某、潘某等3人各占三分之一股份,以“优特财富P2P”平台的名义向外经营。为招徕生意,他们在集资网站上公布注册资本5000万元的营业执照副本,虚构自身经济实力,以博取公众信任。同时,经由网站及QQ群公开宣传,以可观利润吸引投资者。

  后来,潘某因制售假奶粉被抓,公司实际上由张某、赵某二人运营。他们在平台上推出“秒标”、“一日标”、“七日标”、“十五日标”及“月标”等产品,由会员自行投标。登录网络平台需先注册会员、绑定银行卡并实名认证,充值一定金额后方可参与投标。“年化收益18%以上、年投资奖励0.6%,承诺还本付息”。“优特财富”承诺的丰厚回报吸引纷至沓来的投资者。

  2015年12月,在江西某公司上班的梅某被拉进一个“优特财富P2P”平台的QQ群,在客服人员的热情介绍下,他注册了3个账号,并充值10万元。当年12月15日,梅某亲自到温岭考察“优特财富P2P”平台,得到法人代表赵某的热情接待。“平台所有借款标的都有真实的抵押物”、“公司固定资产超过5000万元”,在赵某的介绍下,梅某信以为真,先后一共在平台充值60余万元。

  2016年1月,因网上充值的40余万本金迟迟无法返还,梅某来到温岭询问,然而赵某早已杳无踪影,他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梅某发现跟自己有类似遭遇的人有70多名,损失金额数万至数十万元不等,于是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1月20日,犯罪嫌疑人赵某迫于压力向公安机关投案。2月17日,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抓获归案。

  经查,赵某、张某等人在集资过程中投入资金仅23.6万元,自由资金甚至无法支付购买网络平台的费用42万元。而因为缺乏稳定、高收益的投资渠道,取得的500余万集资款中仅有17.5万成功以高息借出,投资盈利根本无力偿还许诺给投资者的借款利息。到2015年12月25日,由于资金枯竭,“优特财富”平台仅运行15天就被迫停止营业,赵某、张某等人“空手套白狼”的美梦就此破灭。

  经司法机关审查查明,赵某、张某等合伙在“优特财富”平台上非法集资,共吸收478名会员,通过线上及线下充值实际吸收资金达515万元,所得金额实际全部转入赵某银行卡,公司经营期间,张某、赵某多次私自提现数十万元,用于个人贷款、买车以及办公租金,还有一部分转借他人,至案发时仍有150余元本金无法归还。(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