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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收“好处费”助电信诈骗集团办卡60余张被捕

2016年10月17日 14:48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 

  法制网记者 赵志锋

  邬某某明知对方是以电信诈骗为目的诈骗集团却仍然帮助其办理银行卡,导致受害人的钱财通过ATM机被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的电信诈骗集团骗走,造成了很大损失。

  近日,犯罪嫌疑人邬某某以涉嫌诈骗罪被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6年2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邬某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活动,仍伙同犯罪嫌疑人邬某、王某等人,收取另一犯罪嫌疑人何某(已起诉)11700元好处费,为何某在甘肃省天水市各县区银行营业网点办理银行卡60余张,何某又将这些银行卡以不等的价格卖给实施电信诈骗犯罪的罗某,导致该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利用这些银行卡多次实施诈骗犯罪。

  3月12日上午,被害人王某接到一自称天水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刚刚破获了一起毒品案,有人用其身份证信息贩卖毒品,让确认一下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安全不安全并且说陇南市检察院会与受害人联系。

  之后,受害人王某接到对方自称是陇南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的电话,要求其拿着银行卡按照提示去ATM上操作,在操作完后王某发现银行卡内的27800元已被转走 。

  5月23日,电信诈骗集团又以同样手段骗取被害人罗某8900元。

  针对这两起案件,陇南市武都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第一时间调取了受害人被骗账户交易信息和监控信息,确定了邬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办案民警辗转甘肃天水、湖北武汉、江西等地经过近一个月的艰苦侦查,掌握了邬某某等人以开卡、卖卡、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窝点,并将犯罪嫌疑人邬某某抓获。经审讯,邬某某对其伙同他们等人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多次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邬某已被陇南市武都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其他嫌疑人被江西、甘肃永昌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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