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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抵押房产借给丈夫30万 丈夫拒还打骂妻偷卖房

2016年11月19日 11:20 来源:南宁晚报 参与互动 

  阿丽将房产抵押,借给二婚丈夫阿强30万元。孰料,对方得款后态度大变,拒绝还钱,还对她打骂。无奈之下,阿丽诉请离婚。案件执行过程中,阿丽仍期待阿强能回心转意,直到得知对方变卖了房产,隐匿了收入,阿丽这才彻底觉悟。日前,阿丽向法官兜底,最终使得案件于11月17日下午履行完毕。

  丈夫向妻子借款,法院一审判偿还

  阿丽原是南宁一名离异的公司白领。两年前,她通过婚恋网站,与远在梧州工作、比自己小4岁的阿强相识并结婚。

  去年5月,阿强向阿丽提出,其投资的企业需资金周转,希望阿丽能借给他30万元。为让阿丽放心,阿强当场写下借条,保证两个月内还本付息,并咬破中指,在借条上按了血手印。看到丈夫流血的手指,阿丽很心疼,于是将自己与前夫离婚时分得的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30万元。

  让阿丽没有想到的是,阿强在拿到借款后,一反此前的温柔。每当阿丽向他提出还款,阿强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甚至多次对阿丽进行辱骂和殴打。去年9月,伤透心的阿丽一纸诉状将阿强起诉至江南区法院,要求离婚,并请法院判令阿强还款。法院一审支持了阿丽的诉讼请求。

  女方申请强制执行,男方偷卖房产

  今年6月,距离法院的离婚判决已经过去了半年,但阿强完全没有还款的举动。阿丽无奈,向江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与此同时,她向执行法官提供了阿强在梧州市区有一套房产的财产线索。

  执行法官立即发函至梧州法院,请求协助查询。经查询,阿强已于今年4月将名下房产出售。让人惊讶的是,阿强卖房后,其银行账户内并没有大额资金流动的记录。由于阿丽没向法院提供阿强准确的住址和联系方式,执行干警一时也难以掌握阿强的行踪,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今年11月初,经执行法官多次询问,阿丽才支支吾吾地告诉法官,阿强的真实身份是梧州市某中学的教师。阿丽此前一直不说,是担心阿强的前途受影响,进而彻底断送两人复合的希望。

  阿丽表示,如今她已经想通了,不再对阿强抱有任何幻想,只希望法院能尽快帮她实现合法权益。

  不还钱将丢公职,法官约谈履行义务

  江南区法院执行法官在获得阿强的详细信息后,前往梧州,对阿强进行约谈。一开始,阿强不仅拒不承认转移财产的事实,还声称要向上级部门投诉。直到法官表明了其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恶果,阿强这才慌了神。

  法官表示,若阿强拒绝偿还欠款,法院将依法扣留提取其工资收入,并向其单位所属的教育主管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给以其开除公职的处分,若该案因其在执行过程中擅自转卖房产而导致执行不能,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他向法官承认,当初为了躲避执行,他在卖房时,直接让买房人将购房款转入了其姐姐的账户。11月17日下午,阿强通知其姐姐,将钱款转入法院的执行款专用账户,履行全部还款义务。

  老友说法

  最高法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借出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察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因阿丽与阿强未就夫妻财产进行约定,故该3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据律师分析,只要当事人提供了足够的证据证明该借款满足司法解释规定的3个要求,即借款发生时间在婚后,贷款来源系夫妻共同财产和用途系从事一方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那么,应当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予以处理。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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