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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面建立治水“新体系” “河长制”助力“河长治”

2016年12月12日 17: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12月12日电 (陈溯)在浙江省丽水市的老城区中,一条曾经散发恶臭近20年的河道——丽阳坑现如今已呈现出“水质清澈、鱼翔浅底”的美景,之所以发生如此巨变,秘诀在于河道旁一个写着“河长制”的蓝色小小标识牌。

  这个书写着河道治理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的蓝色公示牌给记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今天,这种方式即将在全国推广,并将于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

  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将这一在部分省区市实践了多年的治水方式形成制度、推向全国。

  2008年6月,江苏省首先在深受蓝藻困扰的太湖流域试行“河长制”,规定每条河由省市两级领导共同担任“河长”,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流管护第一责任人,河长制推行之后,效果十分显著,2011年到2016年,79个“河长制”管理断面的水质综合判定达标率基本维持在70%以上。实现了“河长治”。

  此后,这一方法逐渐在中国“扩散”开来,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8省市全境推行“河长制”,共有16个省区市部分实行“河长制”。

  从初次尝试到如今的全国推广,河长制治理水环境的“魔力”究竟在哪里?全国上下将建立起怎样的“河长制”?

  事实上,就如米袋子由省长负责、菜篮子由市长负责一样,专家指出,“河长制”的核心作用机制就在于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管理河流,成为河流管护第一责任人,并督促下一级河长及相关部门完成河流生态保护责任,有效弥补了以往多部门分管、“九龙治水”的不足。

  中国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李原园表示,党政同责,首长负责,像抓粮食安全一样抓水环境安全,就一定能够达到很好的效果。

  《意见》提出,要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各省行政区域内的主要河湖设立河长,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河长要负责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

  根据要求,中国将在2018年全面推开河长制,中国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表示,中国建立的“河长制”将主要突出三个“一”。

  “一”套工作方案。水利部将会同环保部尽快制定出台《意见》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地编制工作方案,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比如《意见》提到,“各省行政区域内的主要河湖设立河长”,就要确定哪些属于“主要河湖”,“把每一个人落实到每一条河,工作方案要做到这么细。”

  “一”套工作机制。在突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的同时,要明确一个牵头部门——河长制办公室来落实好河长交办的任务,同时,河长制办公室要协调各有关部门,明细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一”套工作制度,全面推行河长制需要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包括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监督检查制度、验收制度和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比如公众参与制度,江西省在实施河长制的过程中,每一条河边上都有一个公示牌,标注有河长姓名和联系电话,群众可以对河湖管理的问题及时监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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