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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规范农村“办酒”乱象 倡导节约新风

2017年01月19日 16: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郑州1月19电(韩章云)“除正常的婚丧嫁娶外,‘新房酒’‘满月酒’‘生日酒’‘祝寿酒’等都要操办,大操大办、滥办的势头越演越烈。”1月19日,河南政协委员闫留根说起当前农村的“办酒”乱象很是无奈。对此,他建议应采取措施扭转和制止农村大操大办、滥办酒席的不正风气,倡导勤俭办事的文明新风。

  “倡导文明、勤俭办事是我们的传统美德。”闫留根说,近几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出台了规范国家公职人员的“八项规定”,省、市、县也相应出台相关规定,并以纪律的方式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出了严格的要求,大操大办、滥办酒席之风在国家公职人员之中得到了有效遏制。

  闫留根告诉记者,当前农村,除了正常的婚丧嫁娶外,“新房酒”“满月酒”“生日酒”“祝寿酒”等都要操办。“农村‘办酒’的乱象,不但与时代风尚相背,与传统文明格格不入,还给广大人民群众增加了沉重负担,践踏了淳朴的民风,败坏了社会风气,群众对此非常反感和无奈。”

  对于农村“办酒”的乱象,政协委员杨德志认为,一些地方人情消费逐渐掺杂了功利意识和攀比心理,农村农民红白喜事收要财礼过重,使得一个好的传统习俗变成陋习,助长了奢华之风。

  对此,闫留根建议,可以把规范治理农村办酒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通过召开群众代表会、成立农村红白理事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广泛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结合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要求,把规范农村办酒写入村规民约,实现群众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

  “还可以借鉴濮阳市台前县的治理经验,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王留根如是说。

  政协委员杨德志也提出自己的建议,在农村倡导移风易俗,变“俗”为“雅”。“首先要在农村大力倡导文明简朴的社会新风,树立重情义不重礼物的价值取向。特别是通过分析人情债带来的种种危害,教育农民自觉摒弃旧习俗,树立新风尚。做到红白事简办、节俭又不失隆重喜庆。”

  记者了解到,当前国内多地已经对民间移风易俗、遏制“办酒”攀比不正之风采取了一些措施。例如,河南台前县下发文件,提倡喜事新办,简化婚前程序,简化订婚、结婚形式。要求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在贵州凯里市,当地规定复婚、再婚不得操办酒席,一事多办、一事多地办等情况也属违规操办酒席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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