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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扣手机费6700万元 男子获刑15年

2017年01月22日 15:30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 

  全国首例以盗窃罪入刑的恶意扣话费案20日在深圳一审宣判,被告人任庆通过恶意扣费软件盗取600万手机用户话费6700多万元人民币,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以及处罚金400万元,同案的其他15人也均获刑。这标志着,不法分子通过手机软件恶意扣费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最终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600万手机中招

  据检方公诉,2010年11月,被告人任某、郑某、汪某等人,成立了深圳市某科技公司,并收购数家SP(电信服务提供商)公司,为其提供SP扣费通道。

  该公司勾结或自行成立、控制具有移动增值服务资格的SP公司租借SP通道,勾结软件方案商、手机制造商或内部员工在相关手机软件中直接移植恶意扣费软件,600万手机用户被恶意扣费。2011年4月至2012年7月,该公司通过恶意扣费软件扣取手机用户话费共计67269035元人民币,与SP公司、手机方案商或生产商按照约定比例分赃,技术骨干不到一年分红148万元。

  法院一审认定16名被告盗窃罪成立。被告人任某等人以盗窃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不等,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检方:为什么是盗窃罪?

  通过恶意扣费软件秘密窃取手机资费,为什么是盗窃罪呢?办案检察官张娜称,因为被告人通过植入恶扣软件,屏蔽资费提示等手段,来非法盗取手机资费,其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系手段行为,窃取话费系目的行为,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构成牵连关系,因此认定的是盗窃罪。

  “据了解,其他省市有一单同案是以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罪定罪的,如果二审也是以盗窃罪定罪的话,该案可能会作为指导性案例。”

  专家提醒,手机用户应尽量在系统自带的应用商店(或第三方正规的应用市场)去下载、购买软件,防止被植入恶意扣费软件。同时,若发现话费清单中有不明资费,要及时与电信运营商联系。 据《广州日报》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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