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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遏止电诈须技术防堵和追责两手都硬

2017年01月23日 15:45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引爆舆论的准大学生徐玉玉等人遭电信诈骗猝死案余波未消。在广东省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再度关注电信诈骗的源头问题,呼吁通过立法和责任倒逼等,促使电信运营商加大安防投入,强化技术防堵,切实承担经营者的社会责任。

  资料显示,近年民众因电信诈骗年损失约200亿元,仅广东一省2014年被骗的金额就达15亿元。有些人家甚至终身积蓄被骗子席卷一空。如果说此前还只是骗财,但去年准大学生徐玉玉等3位年轻人的殒命,则使其由谋财升为“夺命”之害。

  为呼应社会关切,国家加大了打击力度,公安与银行、电信等机构携手联防,如手机实名制、警银联动快速冻结、银行转账延迟到账等,这些举措对遏止电诈泛滥成效显著。据统计,去年有关部门月均拦截诈骗电话1.4亿次,仅前10月,全国破获电信诈骗案9.3万起,为群众挽回损失48.7亿元。

  尽管如此,电信诈骗并未销声匿迹,有些地方电诈发案率虽大幅下降,但仍呈高发态势,且很快出现了各种“升级版”。在警方的拦截中,有些受骗者宁信骗子也不信警察,有的是警察想堵都堵不住,因一时无法联系受害人……

  显然,面对嚣张的电信诈骗,相关治理与防范呈现出一定的被动与无力感,民众财产依然遭受着被骗劫的威胁。而声势浩大的打击电诈“人民战争”,也靡费着公共投入,加大了社会运行成本。如果不能从技术上封堵电信诈骗的源头,电诈之害非但不能根除,还可能将社会拖入旷日持久的“消耗战”。

  就事论事,电信诈骗就是利用网络技术漏洞而实施的“智能化犯罪”,如借助伪基站,发布诈骗短信、病毒等,或从国外向国内拨打改号电话。而据介绍,按目前的通信技术,这些伎俩是能凭借技术手段拦截的。但这面临两个难题,一是需更大的技术投入,企业是否愿承担这“额外负担”;二是企业是否舍得抛弃既得利益,一年800多亿条的国外改号电话打入,对运营商来说,恐怕是难以割舍的“肥肉”。

  看似技术问题,背后却是利益、责任等诸因素的纠葛。这些矛盾不解决,即便现行的防范措施,也会变腔走调。如实名制乃防堵电诈的利剑,若百分百实施,以电话接入为源头的电诈九成以上或会消失。但事实上眼下的实名制水分甚高,不少是冒用他人身份证所开,有的甚至一个假冒身份证开出几十上百户头。即便如此,类似明显可疑的号码,也可通过相应手段封杀。但为何却任由其作恶呢?其深层原因无疑值得拷问。

  在电信运营商对电诈该承担何责的争议中,有种观点认为运营商无需担责,并引高速路经营者不应为车祸担责为证。但交通事故若是缘于道路质量及维护缺位,管理方肯定难辞其咎。同理,电信运营商同样须为客户提供安全使用的保障,明显有技术漏洞或缺陷的服务,理应像普通商家一样为消费者担责。

  其实,在近年银行卡被盗刷的官司中,每每有消费者告赢银行,倒逼银行加速银行卡技术升级,这为社会提供了有益借鉴。显然,无论电信或银行,商家本应能堵住的技术漏洞却疏于防范,致使消费者利益受损,就须承担责任。若商家拒绝承担,就应通过立法或制度上的责任倒逼予以约束。显然,要彻底斩断电信诈骗产业链,没有运营商在技术和责任上的高度配合,一切都可能徒劳无功。

  (作者是本报首席员阅尽)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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