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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拒按约定价付嫖资 女子报警称被盗双双落网

2017年02月23日 14:38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 

  四川新闻网泸州2月23日讯(记者 岳东)“有事找警察”已深入民心。日前,泸州一女子遇到纠纷,于是拨打110报警。奇怪的是,这名报警女子和与其发生纠纷的男子,双双被处以行政处罚。这是怎么回事呢?

  2月17日晚,泸州29岁女子张鑫(化名)与一名30岁男子通过“陌陌”认识后,商量好次日以800元价格在古蔺某宾馆“约会”。

  18日上午,两人在宾馆发生卖淫嫖娼行为后,男子支付张鑫100元后就想离去。张鑫因收到嫖资未达到预先商量的价格,与男子发生争吵。随后女子报警,谎称男子盗窃其手机。

  民警前往现场处警,询问后感到事情蹊跷。遂将当事双方带回派出所,并很快查清了二人卖淫嫖娼的事实。

  目前,两人因卖淫嫖娼均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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