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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半小时帮诈骗团伙取款2.3万 约定提成

2017年05月25日 11:08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 

  扬子晚报讯(记者 范晓林 通讯员 丁晓头)“我亲戚家开了一家汽车维修部,孩子回来后,我就让他去学手艺……”。面对来自江苏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的两名检察官,这名孩子父亲黝黑的脸上,显露出坚定的表情。而坐在一旁的孩子母亲,红着眼眶,始终不言不语。这是十多天前,发生在福建漳平市检察院的一幕。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昨天获悉,一位16岁少年涉嫌一起电信诈骗案,已被南京高淳检方审查起诉。从江苏到福建,相距近千公里,究竟是为了一个什么样的案件,把两地检察机关连结到了一起?

  那还是2016年11月,年满16周岁的小华接到当地诈骗团伙的一个电话,让他帮助取款。小华与对方约定了取款抽提成。次日,小华开始帮助取款。经查证,其中有一名受害人在被骗汇出2.3万余元后,由小华在半小时内相继取出。小华归案后,今年3月被公安机关移送高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案系一起未成年人特别程序案件,对于此案诉与不诉,南京高淳检方未检部门慎之又慎。经与小华所在地的检察院、司法局联系了解,小华曾有盗窃、诈骗的前科,因当时不满16周岁而未处理,当地司法部门表示不宜接受其进行社区矫正;其父亲表示原来盗窃、诈骗后也对其进行了教育,但是管不住他。高淳区检察院本着教育、挽救的原则,决定开展实地社会调查,考查小华是否具有社区矫正、异地帮教等条件。

  在漳平市检察院的全力协助下,案件承办检察官从当地公检法等部门了解到,当地电信诈骗案的高发,这也正是小华前后涉嫌两起电信诈骗的环境起因所在。再看看小华的家庭,全家5口人,家中除了爷爷外,还有个弟弟在上小学一年级,由母亲在家带着,主要收入来源靠其父在外务工,月收入3000元左右。其父母认为无法对小华管教,认为不具有监管条件。

  检察官认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更重要的是如何给年少迷途的孩子指点迷津。面对那些极度缺失家教、缺乏自律的孩子,温情司法不能奏效。该案无论诉与不诉,小华都将面临回归社会的问题。作为未成年人,虽然有社会各个方面的帮教力量介入,但父母是第一监护人,更要尽到监护人的责任,这样才能让孩子走得更远。

  (文中人名系化名)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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