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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一乡镇评不孝户:子女有房父母住危旧房为不孝

2017年06月24日 18:01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 

  央广网遵义6月24日消息(记者王逸群)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子女有工作和安全住房,但老人仍居住在危旧烂房的,有可能就会被镇政府贴上“不孝户”的牌子。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永兴镇人民政府开展了一项名为“不孝户”的评选工作,其中罗列了5种“不孝户”的行为,均与住房条件有关。这份《通告》内容引发网友讨论,有人认为仅以住房条件好坏评定儿孙是否孝顺,标准过于单一。事实真相如何?

资料图:拆除危旧房屋。秦人 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资料图:拆除危旧房屋。秦人 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网络流传的这份名为《遵义市湄潭县永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开展“不孝户”评选工作的通告》,将5种行为列入不孝敬老人的行列,包括“子女有工作、有安全住房或者新建房屋、在外购买商品房,但是只留老人在农村居住危旧烂房屋”等。通告还号召群众相互监督举报,一经举报查实,将纳入本村“红黑榜”予以公示。单凭“自己住好房,父母住危房”就能判定为不孝户?为何要出台这样的政策?

  记者联系了永兴镇镇党委书记廖锦,他介绍说镇政府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摸底调查的过程中接到不少群众举报反映子女不孝的问题,因此才决定通过评选“不孝户”的方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况且现在正值汛期来临,部分老人居住的危房烂房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在走访调查过程中发现农村普遍存在子女履行赡养老人义务不到位、责任缺失、道德迷失的现象,有的子女有车有房,有的老人甚至有多个子女,但是对于老人赡养问题无人问津,年迈的父母依旧独自居住在危旧烂房中,确实看到很不忍心。”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评选“不孝户”的《通告》是上级县政府下发至各个乡镇的,要求执行的。对此湄潭县宣传部长陈柯回应称,县政府从未下发过相关“不孝户”文件,不过他认为,在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永兴镇政府印发该《通告》其实并不为过,“首先评选‘不孝户’不是县政府下的文件,没有下过文件要求。第二点,现在我们在搞创建文明城市,提高和改造农村人居环境,围绕脱贫攻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可能乡镇方面考虑的不太周全,以镇政府的名义发了《通告》,当然不孝是多方面的,不仅仅是衣食住行,还有医疗各方面。”

  仅以住房条件好坏评定儿孙是否孝顺标准是否过于单一?对于网友的质疑,廖锦书记解释称,上述说法并不全面容易引发误解。实际上《通告》中“自己住好房,老人住危房”仅仅是“不孝户”评选活动考察标准的其中之一,通告涉及内容是个系统工程。在张榜公示、批评教育整改之前,该活动还要经过全面的摸排统计,宣传发动,群众评议总计四个阶段的工作,每个阶段持续1个月时间,“考察标准包括:不给老人房子住的、甚至不给老人粮食的,不给衣服等,不仅是住房这一方面。整个工作不仅仅是《通告》内容,我们是一个系统工程。”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2008年7月,贵州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而根据遵义市政府公布的数据,2016年贵州省下达遵义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任务33606户(受益11.76万人),经过各县(市、区)共同努力,全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0814户。

  具体到湄潭县永兴镇,记者了解到,该镇人口6万2千多人,总计1万多户,需要进行修整改造的危房有100多户。

  廖锦解释说,永兴镇农村危房改造有自身的台账,而对于台账之外的危房住户则需要通过群众评议、社会监督的方式为危房改造的统计工作“查缺补漏”。廖锦坦言,此次提出的“不孝户”评选活动,此前的确没有过,“现在我们讨论的是农村危房这一块儿,通过道德层面推进这项工作。”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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