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盗伐杉树36株 获刑10个月罚3000元

2017年07月13日 10:27 来源:中国江西网 参与互动 

  中国江西网讯 王倩、全媒体记者何柳斌报道:日前,南昌湾里区法院环境资源合议庭敲响第一记法槌,公开审理了一起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

  2016年10月10日上午,熊某携带弯把手锯至太平镇“先子坑”山场,锯伐杉树3株,取成9节堆放在山场。经查,熊某自2016年6月以来,先后7次在“先子坑”山场锯伐林木,共计36株。

  经江西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熊某共盗伐杉树36株,蓄积量为2.967立方米。湾里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合议庭审理认为,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伐蓄积量2.967立方米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合议庭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进行宣判时,熊某当即表示悔罪服判,不上诉。

  湾里区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江南都市 报)

【编辑:左盛丹】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