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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丽法院撤回“瓷房子”拍卖 回应价值评估等争议

2017年08月07日 21: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天津8月7日电 (记者 张道正)撤回“瓷房子”网络司法拍卖后,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回应“瓷房子”价值评估、撤回司法拍卖原因等问题。

  瓷房子位于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上,是一幢内外由古瓷片、古瓷瓶装饰而成的建筑物。近日,瓷房子卷入一场拍卖风波,并因相差九十多亿元(人民币,下同)的拍卖估值引发广泛关注。

  2017年7月7日,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对“瓷房子”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起拍价为1.4049亿元,拍卖时间定于2017年8月8日。8月6日,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撤回对该建筑物的拍卖。

  对于撤回拍卖的原因,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鲁福浩称,公告拍卖期间,该院接到相关反映,指瓷房子所有人粤唯鲜公司及该公司董事长张连志在未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历史风貌建筑外墙贴加瓷片,改变了建筑物的外部造型,涉嫌违反相关地方行政管理规定。

  “鉴于上述情况需要核实并需等待相关主管部门明确态度,故我院依法撤回对该建筑物的拍卖。”鲁福浩说。

  一度引发热议的“瓷房子”价值评估问题,东丽区人民法院也给出了回应:“本案在执行期间,我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双方当事人均在场的情况下抽签确定价格评估机构,对该评估机构的选定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评估公司做出的1.4亿余元的评估值仅是针对建筑物主体做出的价格评估,不包括室内、外文物及瓷器装饰价值。”

  对于被执行人主张的近百亿元的瓷房子估值,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并不认可。“张连志于今年3月单方委托评估公司做出的‘瓷房子’价值为97.97亿余元的价值评估报告,事先并未通知我院,且未经对方认可,该评估报告并不当然具有证明效力。”鲁福浩说。(完)

【编辑:王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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