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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村民上山采药捡到猕猴 饲养半年交森警

2017年10月10日 21: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云南一村民上山采药捡到猕猴饲养半年交森警
    图为周远给小猕猴喂水。 李宗颖 摄

  中新网普洱10月10日电(李宗颖 常国轩)记者10日从云南省景谷县森林公安局获悉,该县民乐镇翁孔村一村民近日将一只上山采药时捡到的小猴子主动上交到景谷县森林公安局。该猴子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目前已被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暂时收容。

  2017年春节期间,家住云南省景谷县民乐镇翁孔村的村民周远上山采药时,发现一只母猴带小幼猴在山涧边喝水,却被自己带来的狗狂吠驱赶,母猴来不及抱走小猴子便仓惶逃跑,受到惊吓的小猴子跳进山涧水塘草丛里哀嚎。周远将狗撵开后环顾四周不见母猴踪影,因担心小幼猴无法独立觅食存活,便将受到惊吓的小幼猴抱回了家。

经鉴定,该猴子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 李宗颖 摄
经鉴定,该猴子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 李宗颖 摄

  为了照顾小猴子,周远还专门购买苹果香蕉喂养小猴子,半年多来,小家伙一直乖巧温顺。但近一个星期来特别是中秋节期间,小猴子经常野性大发,对人进行攻击。对于猴子突如其来的举动,周远一家表示担忧,不敢再继续饲养,思虑再三后,于10月9日将小猴子送到了景谷县森林公安局。

  经野保站技术人员鉴定,该猴子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民警认为,这只猴子还处于幼年,不具备野外放生条件,10月10日,景谷县森林公安局与普洱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取得了联系,准备将小猕猴送到救助中心暂时收容保护起来。

  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野生动物的安全,请不要随意将野生动物当宠物饲养。(完)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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