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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驾行业亟须法治导航 野蛮生长或导致乱象丛生

2017年11月06日 13:05 来源:济南日报 参与互动 

  野蛮生长导致乱象丛生 合作治理或是可行途径

  代驾行业亟须法治导航

  日前,央视前主持人郎永淳醉驾引发的“代驾碰瓷”传闻,成为备受广大车主关注的热点,也将代驾行业再次推上风口浪尖。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代驾行业总产值达154亿元,其中最大的应用场景就是酒后代驾。

  新兴事物的快速发展,引发了多方面问题的出现。在济南,仅被交警部门“抓现行”的代驾酒后上岗行为就已出现两起,其中一起是200万元豪车被代驾开进积水熄火造成损失,平台以“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为由,拒绝承担30多万元维修费用……种种案例,将无监管部门、无强制性行业标准等乱象暴露无遗。

  各地频发

  黑代驾碰瓷“看人开价”

  郎永淳是否被代驾碰瓷,目前尚无官方明确说法。但代驾碰瓷这种行为,却确有其事。

  近来,全国多地发生过类似案件。郎永淳事件出现之前,南京市公安机关提示过这种代驾版“仙人跳”。8月28日,南京市民王某在酒局散场后找了一名代驾司机。快到自家小区时,司机称家里有急事提前离开。王某认为距离较短,不会出事,便自行驾驶,不料发生追尾事故,碍于自己酒驾,王某赔偿对方近万元。

  无独有偶,扬州市的蒋某与朋友聚餐后用代驾软件找了一名代驾司机,司机将其送到距公司约200米处时借故离开,蒋某自行驱车前往地下车库,途中被一辆车刮擦,蒋某被迫赔偿对方2000元。

  今年3月,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对一个针对酒驾人员实施碰瓷的犯罪团伙作出判决,该团伙内部分工明确,3个月先后作案6起,涉案金额7万多元。

  警方总结作案手段时表示,这种骗局一般过程是,敲诈者两人,一人穿代驾公司的马甲在酒店、饭店附近主动询问,如果同意就直接开始代驾。上车后,代驾会和车主交流,套取收入等信息,以便下一步“看人开价”。快到家时,代驾以有急事、不舒服等为由结束服务。车主一旦自己驾车,另一名同伙就会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再以酒驾为由逼迫车主私了。很多车主害怕涉嫌酒驾受惩处,只好“任宰”。年产值154亿元

  野蛮生长滋生乱象

  目前全国各地对于醉驾案件均采取比较严厉的措施,醉驾案件被定罪量刑几率非常高。代驾行业的出现,对减少酒驾醉驾发生起到极大推动作用,代驾市场快速增长。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市场上大致有200余种代驾软件,服务覆盖全国300多个城市。据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研究团队于今年8月发布的《代驾行业发展白皮书》显示,2016年全国代驾行业总产值达154亿元,今年上半年我国互联网代驾市场规模达29.65亿元,其中最大的应用场景就是酒后代驾。

  另一方面,野蛮生长的代驾行业也成为乱象滋生的温床,除黑代驾碰瓷外,其他各种案例也不断发生。

  2016年7月12日晚,济南市民耿先生通过e代驾预约了一位李姓司机,将车辆从鲍山中心幼儿园开往邢村立交桥附近。当天下雨,代驾司机将价值200多万元的奔驰车开进道路积水中导致熄火,维修费用预计在30万元以上。但e代驾却拒绝承担,只能给予金额较小的象征性赔偿。对此,e代驾方面回应称,由于公司购买的保险拒绝赔付,所以无法进行相应赔偿。

  2015年5月27日,在工业北路坝王路路口,一名“酒代驾”被历城交警大队查处。起初代驾否认喝酒,民警连换3台酒精检测仪,都显示酒精含量值为 32mg/ 100ml。这时,驾驶员黄某才承认“中午喝了点白酒”。黄某被处1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而在2014年7月,也有一名代驾司机酒后驾车被济南历下交警查处。

  南京市江宁法院今年审理了一起代驾纠纷案也颇具代表性。代驾司机把车开进水塘不幸溺亡,死者家属将网络代驾平台告上法庭,后来却发现,“有代驾公司的制服和工牌,但并不代表他就是代驾公司的人。”经过两次审理后才发现,运营代驾业务、与代驾司机签订劳务合同、发放报酬的均不是网络平台,而是3家不同的公司。最后通过调解,看似与网络平台并不相干的劳务公司承担了60.5万元的赔偿。

  “四不像”行业

  主管部门和行业标准缺失

  喝了酒还去干代驾、造成巨额车损却拒绝承担、隐藏在网络代驾平台背后的复杂劳务关系……不断发生的案例,从多个角度暴露了代驾行业的漏洞。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代驾公司是在工商局登记设立的从事“非营运车辆的驾驶服务”的公司,监管主体并不明确。

  关于代驾行业监管,山东省工商局表示,工商部门主要依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场准入原则,负责代驾公司的注册登记,经营范围里说明提供该服务,但谈不上对其监管。而交警部门主要对代驾过程中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代驾服务与营运性质的驾驶服务有着本质区别,在没有明确管辖权的情况下,交管部门也无法对代驾行业进行监管。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刘远举指出,有的代驾司机和平台之间是直接的雇佣关系,有的是通过第三方的劳务合作关系。劳务合作关系非常复杂,代驾司机和平台之间、平台和第三方劳务公司之间、代驾司机和车主之间的关系,目前均没有明晰的法律规定来界定。

  目前的代驾行业是个“四不像”行业,与运输合同、雇用合同、承揽合同、委托(服务)合同都有点沾边,但又不能归于哪一类,因此运管、交警、劳动、物价等部门都难以插手去管。缺乏监管,致使“黑代驾”滋生,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车主的生命财产安全难以保障。

  2016年9月1日起,由商务部委托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起草的《代驾经营服务规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规范》明确要求代驾司机要持证上岗,公司要有代驾责任险,代驾司机必须满5年实际驾龄,公司的上岗培训分理论和实操,学习要满9个小时,理论学习中还将教授简单的救护知识等。

  今年6月,《规范》正式发布实施。从内容方面看,对代驾准入门槛进行把关,并对监管考核机制进行了具体细化。但从开展试点、正式发布至今,代驾行业的乱象并未得到遏止。业内人士表示,该《规范》填补了部分层面的空白,但其只是行业内的非强制性标准,只能寄希望于相关企业自觉遵守,效果自然可想而知。而国家层面的制度规范依旧欠缺。

  摆脱无序

  合作治理或是可行途径

  对于蓬勃生长的互联网代驾行业,可以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但让其摆脱管理无序的局面是底线。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互联网+交通”的背景下,通过“多中心、多主体、多层次的合作治理”,以实现规制目标,或许是可行途径。

  余凌云表示,首先,代驾平台要自我规制,作为一种内生性治理机制,平台自我规制具有信息、技术、效率等方面的优势;此外,代驾行业协会应起到自律作用;最后,政府部门要展开监管,在承认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及行业协会自律价值的同时,也要看到市场机制不完善会导致“市场失灵”,公共利益可能无从保障。因此,在合作治理中,政府部门仍应适当发

  挥作用,对代驾行业进行监管,由于代驾行业涉及众多管理部门,包括交管、工商、物价等部门,各个部门必须厘清各自职责,以免发生管理真空或扯皮。

  《代驾行业发展白皮书》认为,代驾行业在2003年至2015年期间,经历了“从传统代驾为主转为互联网代驾为主”的阶段;2016年至今,代驾行业已经过初创期,正处于成长期中,经过前期的资本竞争,代驾公司进入壁垒相应提高,行业门槛提高时机已经成熟。

  北京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黄海波对此认为,目前,代驾行业在立法上没有一个规范性文件,基本上是平台和行业在发挥自律和引导作用,为避免有企业剑走偏锋、放低标准,过度追求私利而损害公共利益,应当在立法上出台相关规定,对平台条件、司机资质、服务规范、事故担责等问题,进行硬性规定。

  (本报记者 胡磊)

【编辑:姜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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