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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微信群辱骂村干部被拘留五日 处罚重不重?

2017年11月28日 19:47 来源:新华社 参与互动 

  新华社长沙11月28日电(记者谭畅)记者从湖南省石门县公安局获悉,当地一男子因琐事在本村微信群谩骂、侮辱村干部,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五日。面对舆论质疑声,一名相关部门知情人表示,这样的处罚决定综合了法理、情理两方面考虑。

  据石门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11月14日晚,石门县磨市镇男子张某洗了一个冷水澡。他认为是村里维修自来水管时加压过大,弄坏了他家的空气能水阀。为此,张某当晚在本村“我们都是一家人”微信群中指名道姓,通过微信语音谩骂、侮辱村干部。

  “该微信群有成员300多人,绝大多数都是本村村民,张某的一番谩骂,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石门县公安局通报说。

  据通报,磨市派出所接到群众情况反映以后,当即展开调查,固定相关电子证据,并将张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问话。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并在相关微信群中进行了公开道歉。

  此通报发出后,有舆论探讨这一拘留处罚是否过重,如有网民发文《乡里乡亲,微信圈骂村干部咋被行拘?》,对拘留处罚提出质疑。

  相关部门知情人告诉记者,张某在微信群中骂人的言语“十分难听”。对群里的劝架人,张某同样出言不逊,造成不良影响。

  “于法理、于情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都经得起考验。不是简单的当面骂村干部几句就被拘留,还要考虑事件发生的背景和后续影响。”这名知情人说,张某的行为干扰到了村里正进行的自来水管维修工作。且张某在有数百人的微信群中骂村干部,损害了村级组织的威信,不利于全村干部正常履职。

  这名知情人表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违法证据确凿、完备。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经过了相关部门严格审核。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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