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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让副食店老板提价 冒充领导签字报销被查处

2017年12月20日 08:5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浙江桐乡一干部冒充领导签字报销被查处

  12月5日,浙江省桐乡市纪委常委平伟良说起市老年大学办公室副主任兼财务报账员胡炜强此前来纪委交代错误的场景,仍记忆犹新。

  5月8日上午,一名中年男子惴惴不安地来到市纪委,说是要找纪检监察室的同志。

  “我来向纪委交代我自己的问题。”这人一见面就轻声说道。

  “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单位的?要交代什么问题呢?”纪检监察室的同志问。

  “我叫胡炜强,是桐乡市老年大学办公室副主任兼财务报账员。我今天来,主要是向组织交代我虚开发票并冒充领导签字报销发票,用于个人开支费用的问题。”

  “你为什么今天来向组织坦白问题?”

  “是这样的。4月份,我们的主管单位桐乡市老干部局在查验老年大学历年财务记账凭证时,发现了我们单位财务上的一些问题。市老干部局下发了需要我们做出说明的问题清单。我想我还是主动来说明情况,免得问题越来越严重。争取能够获得宽大处理。”

  根据胡炜强自己交代的情况,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在日常监督执纪中掌握的信息,桐乡市纪委市监委立即对这一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

  经过调查,胡炜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构事实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被还原。

  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间,胡炜强在担任桐乡市老年大学办公室副主任兼财务报账员期间,利用负责后勤、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8次让某副食品店老板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并假冒分管领导曹某的签字审核同意后,向单位报销本该由其本人支付的费用,共计人民币20860元。

  这些发票报销的名义五花八门:“老年大学教师上课用茶叶”“优秀书画作品奖品”“学员代表大会发放浴巾”“国庆书画摄影比赛奖励空调被”……胡炜强甚至还直接让副食品店老板抬高价格,前后两次多报销了2000元钱的费用。而这2万多元钱,其实都是胡炜强自己在这家副食品店买香烟的费用。

  “你为什么要冒充领导的签字,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因为我平时也是抽香烟的,这样子做就是想贪点小便宜。”

  作为报账员的胡炜强很清楚,只要有了领导的签字,报销之路基本畅通无阻。于是,在贪欲的驱使下,利令智昏的胡炜强,一次又一次地假冒领导审核同意的签字,一直到桐乡市老干部局在查验老年大学历年财务记账凭证后,他才如梦初醒。在向组织坦白了问题之后,8月16日,他主动向市纪委上交全部违纪款20860元。

  “这个事情我确实做错了。我不应该存在侥幸心理,钻制度的漏洞,冒充领导签字报销,更不应该将公家的钱用于个人消费,我这么做真是愚蠢。我愿意接受组织上给予的处分。”在调查人员面前,胡炜强懊悔地说道。

  然而悔之晚矣。2017年9月18日,经桐乡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炜强留党察看一年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市老干部局局务会议成员、老年大学办公室主任兼法人代表曹某因履职不到位,被诫勉谈话,并在老干部局班子会议上作出深刻检讨。(费晓英)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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