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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2018年01月30日 13: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北京1月30日电(冷昊阳)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最高法指出,依法保护产权,应当历史、辩证地看待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不规范行为,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

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李慧思 摄
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最高法发布的第一批7件人民法院充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包括了合同履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刑事犯罪、诉讼保全和国家赔偿等6种类型。

  中国首例刑事违法扣押国家赔偿案,“北鹏公司申请刑事违法扣押赔偿案”是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之一。

  据介绍,2008年,辽宁省公安厅根据举报线索,组成专案组对沈阳市于洪区兰胜台村村干部黄波等人涉黑犯罪立案侦查。

  侦查期间,除发现黄波等人犯罪行为外,还发现与该村联合进行村屯改造的北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鹏公司)涉嫌毁损财务文件、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行为,辽宁省公安厅遂扣押、调取了北鹏公司100余册财务文件,并扣押其人民币2000万元。

  此案经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黄波等人分别被以贪污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北鹏公司2名财务人员被以隐匿会计凭证罪定罪处罚,北鹏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原法定代表人被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免刑。对前述扣押财物,刑事判决未作出认定和处理。

  刑事判决生效后,北鹏公司申请辽宁省公安厅解除扣押、返还财物并赔偿损失。辽宁省公安厅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北鹏公司向公安部申请复议。公安部复议认为,北鹏公司的请求符合法定赔偿情形,遂责令辽宁省公安厅限期作出赔偿决定。

  辽宁省公安厅没有履行该决定。北鹏公司遂向最高法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由辽宁省公安厅解除扣押,返还财务文件和2000万元,赔偿利息损失869万余元。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决定:一、辽宁省公安厅向沈阳北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侦查期间扣押、调取的该公司财务文件;二、辽宁省公安厅于本决定生效后30日内向沈阳北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侦查期间扣押的2000万元人民币,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83万元。

  最高法指出,北鹏案的圆满审结,生动展示了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产权、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突出展示了国家赔偿在监督和倒逼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恢复和提升司法机关公信方面的积极作用。

  对此,最高法指出,依法保护产权,应当历史、辩证地看待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不规范行为,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诉讼法室主任、研究员熊秋红认为,此案体现了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赔偿案件时对于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能动性适用,维护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完)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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