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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评选“优秀农民工” 标准要符合这些条件

2018年04月17日 14:44 来源:西部网 参与互动 

  西部网讯(记者 鄢山宇)4月16日,西安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将在全市范围内各行业评选“优秀农民工”。

  此次评选主要面向基层,凡在西安市城镇连续就业3年以上的农村户籍劳动者均可参加,事迹特别突出者工作年限可放宽至2年。评选对象主要面向在基层工作的农民工,其中城市重点项目一线、大中型企业生产一线、居民生产生活服务等一线及返乡创业优秀先进典型等占总人数的80%以上。

  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与社会推荐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4月18日开始,截止5月23日。随后,将通过专家评审、网络投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得表彰的最终人选。

  评选活动将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将品德、技能、知识作为衡量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资历、年龄,突出农民工精神,突出业绩和贡献。“西安优秀农民工”评选总数不超过100名,从“西安优秀农民工”中还将选拔产生10名“西安十佳农民工”重点表彰。

  值得注意的是,已被评为“2017年西安最美农民工”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须符合四条评选标准

  年满18周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时代特征、代表西安形象,事迹真实感人、精神催人奋进。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准则,坚守诚信,敬老孝亲、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心有大爱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二)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品质,爱岗敬业、积极进取,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爱岗敬业,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三)注重在本职岗位上创新创造,刻苦钻研,攻克技术难题,争当革新能手,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或在打造特色品牌、高端技术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四)勇于担当社会责任,以人为本,通过自身努力形成品牌效应或带动更多农民工实现创业就业,在创办企业或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过程中充分发挥企业管理者的示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所在企业信用等级高,依法纳税、为企业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模范遵守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

  荣获过国家及省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近五年在国家一、二类技能竞赛、本市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过前三名;在国家和本市重大工程建设中立功受奖的农民工,可优先推荐。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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