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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形式主义:两份一模一样的会议记录

2018年05月18日 09:1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周村区物价局机关党支部未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为应付检查,擅自将2015年6月党员组织生活会记录改作2017年党员组织生活会记录……”今年4月份,半个月内,周村区、淄博市、山东省三级纪委监委相继通报了这起查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典型问题。

  今年3月,淄博市周村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组在对区物价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了“猫腻”:该局机关党支部2017年6月22日和2015年6月22日两天的党员组织生活会内容相同。

  “这两天的党员组织生活会内容相同,并且在2017年6月22日的会议记录里出现了单位已离职负责人的姓名,明显有造假嫌疑。我们会商后,迅速按照程序将这一问题线索移送至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周村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介绍。

  经查,2017年6月,周村区物价局党支部未按规定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同年9月,周村区物价局党组成员、机关党支部书记王锡林安排工作人员将同年6月的党员学习会记录改记为党员组织生活会记录。然而该工作人员因住院未参加2017年6月的党员学习会,并不知会议具体内容,于是将2015年6月组织生活会内容改记为2017年6月组织生活会记录。

  周村区纪委监委随后召开常委会议,认为“不按时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还伪造会议记录,这是典型的弄虚作假,看似事小,但危害却不小。”“这一案例比较典型,应对其通报曝光、发挥警示作用,强化对党员干部思想教育。”

  4月13日,周村区纪委给予王锡林党内警告处分。随后印发文件,在机关网站等平台对这一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问题曝光后,周村区纪委监委并没有一曝了之,他们督促区物价局召开全体党员警示教育会,专题通报剖析这一案例,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吸取教训,规范党建工作。周村区委、区直机关工委组织全区各机关党支部开展了机关党建工作自查自纠,并制定了机关党建工作10条规范。(本报记者 张晓明)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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