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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32名青少年涉网络犯罪被起诉

2018年05月25日 21: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广州5月25日电 (记者 程景伟)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25日通报,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广州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青少年(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20岁以下成年犯罪嫌疑人)网络犯罪案件共计24件32人,涵盖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宣扬恐怖主义、集资诈骗等多个罪名。

  据广州检方介绍,上述案件中,超过九成犯罪嫌疑人作案动机是牟取经济利益,犯罪数额从数百元(人民币,下同)到数百万元不等。如张某甲、张某乙集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通过微信、支付宝平台,以投资返现的方式吸纳受害人投资进行诈骗,被害人达1000多人,涉案金额高达700多万元。

  此外,当中有四成多的案件是嫌疑人利用操作系统和浏览器等技术上的漏洞对信息网络安全进行破坏活动;有五成多的案件是利用QQ、微信等社交软件实施犯罪行为,使得作案区域范围颇为广泛。

  广州检方指出,虽然有在校大学生实施网络犯罪的案例,但是大部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受教育程度均偏低,最高学历为高中以下的犯罪嫌疑人超过九成。如廖某某敲诈勒索案中,被告人廖某某通过网络木马软件实施敲诈勒索犯罪,其文化程度仅为小学。

  广州检方称,加强对网络不良信息的整治,对放任、引诱或恶意唆使青少年浏览有害信息的经营者,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刑事责任;要特别警惕网络恐怖主义对下一代的争夺,防止青少年成为网络恐怖主义的受害者,甚至成为加害者;加强对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监督。(完)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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