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乘客飞机上发病亡家属索67万 航空公司:按规范救助

2018年06月13日 04:02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乘客飞机上发病身亡 家属索赔67万

  家属认为航空公司没有及时迫降且没有急救人员 航空公司回应称已按操作规范进行救助

张女士家属在庭上痛哭。图片来源:北京青年报
张女士家属在庭上痛哭。图片来源:北京青年报

  在乘坐飞机过程中,张女士因胃部不舒服呕吐,呕吐物带有大量鲜血。张女士后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因为认为某航空公司没有及时迫降、没配备专业急救人员等,丧失了最佳抢救治疗期导致母亲身亡,张女士的家属将航空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赔67万余元。昨天下午,该案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

  张女士的家属诉称,2016年10月,张女士与女儿乘坐被告航班由北京返回乌鲁木齐,飞机起飞后,张女士因胃部不适呕吐不止,呕吐物带有大量鲜血,病情危急。机组乘务人员没有开启急救药箱,采取止血等急救措施,而是征召了2名乘客进行救治,将病情误诊为食物中毒,采取腹部按压等方式进行抢救。

  机组人员发现这一危急情况后,虽与塔台联系并有及时迫降的条件,但没有本着珍视、尊重生命的原则及时迫降,而是以迫降成本高昂、担心迫降机场附近没有大医院等理由让航班继续飞行,直至张女士陷入深度昏迷,生命体征极度微弱时,才迫降敦煌机场,张女士因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认为,航空公司在履行航空客运合同过程中,没有尽到承运人的义务及时迫降,没有配备专业急救人员,没有采取合适的急救措施,导致张女士病情恶化治疗被延误,丧失了最佳抢救治疗期,对张女士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此,家属要求航空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7万余元。

  在法庭上,对于起诉,航空公司辩称,张女士死亡是自身健康状况造成的,公司不应承担责任,依据敦煌市医院出具的《24小时入院记录》中载明内容可以看出,张女士自身长期患有胃部疾病,其身亡系自身疾病原因造成,与航空公司无关。

  航空公司称,乘务员发现张女士身体存在异样状况,经询问后立即向机组汇报并广播找医生,依照医生要求,乘务组拿来机上药箱,取出血压计、听诊器。随后,张女士依然表示因胀气引起呼吸不畅,于是乘务组随即取来氧气瓶让张女士进行吸氧。张女士表达不能到乌鲁木齐后,机组结合救助情况及时备降敦煌进行医疗救助。整个救治过程中,航空公司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范进行了救助,不存在操作失误,因此不应承担责任。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请。

  庭审中,法庭听取了原、被告诉辩意见,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总结了本案争议焦点为“被告是否存在救助不及时、救助措施不当或者不合规,导致延误张某到医院治疗的情况;被告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赔偿责任的大小”,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史建磊】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