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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处方药放开的前提是完善监管

2018年07月13日 14:06 来源:长春日报 参与互动 

  网售处方药放开的前提是完善监管

  虽然对于网售处方药是否放开,近期传言不断,但根据我国现行药品管理制度规定,处方药必须在出具医师开具的处方单后方可购买,且互联网平台禁止出售处方药。记者近日探访发现,仍有不少网店以“仅提供展示”的名义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处方药。“自购处方药存在潜在危险,目前网售处方药的条件尚不充分。”国家卫健委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委员肖永红表示,若想最终实现网售处方药,还需要实现互联网医师处方认证和互联互通。

  (据《新京报》)

  所谓处方药,是指必须经过医生处方才能从药房或药店获取并要在医生监控或指导下使用的药物。正是由于处方药本身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可变性与风险性,国家才对这类药物的管理慎之又慎。

  也许,随着互联网及人工智能在医疗健康领域应用的明显提速,尤其是在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之后,网售处方药放开似乎成为一种势在必行的发展趋势,但处方药解禁毕竟是一件涉及医疗秩序、关乎民众健康的民生大事,出台配套监管举措、防范规避预期风险,就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前提和制度保障。

  由于处方药本身所具有的“照方抓药”的药品特性,决定了必须先保障处方信息有序外流的至关重要性。比如对“处方”开具者的资质监管、对“处方”本身真实性、科学性的把关等。要探索建立合规合情、权责分明、运营规范、安全可控、贴合各方需求的处方外流模式。电商平台借“提供展示”名义销售处方药,甚至无需提供“处方”便可售药的行为,显然存在风险隐患,必须依法叫停和取缔。

  从生产企业直接到零售市场,网售处方药必须有一个相对安全稳定的供货渠道和科学完善的质量监管体系。面对数量庞大、消费刚需的处方药销售市场,必须构筑严防假冒伪劣药品泛滥的监管网络,加大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的打压力度,动用经济和信用的双重手段,提升制售假药者的违法成本。

  处方药对于储藏、运输的温度、湿度都有较为明确严格的标准要求,有一个环节不达标就有可能影响到药品的性能和疗效。而这仅靠某一家电商企业显然很难独立完成流转。这就要求生产企业必须跟连锁药店共同探索合作模式,力求无缝对接。只有综合解决好包括追责体系、质量保证、过程监管、科学储存、安全配送以及资源共享等在内的相关问题,才算铺好了网售处方药放开的绿色通道。

  去年5月23日,广西梧州红十字会医院启动全国首家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和药品零售信息的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期待各地在借鉴“梧州模式”基础上的更多创新,用互联网技术解决医院与药房、医保的闭环管理。

  □张玉胜

【编辑:曹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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