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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疾控中心称涉事批次疫苗未流入该省

2018年07月24日 17: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视频:公安机关对长春长生生物疫苗案立案调查  来源:央视综合

  中新网西宁7月24日电 (记者 张添福)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日发布公告称,涉事批次的长春长生人用狂犬病疫苗、百白破疫苗未流入青海省。

  上述公告称,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线索组织检查组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现场进行飞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行为。

  根据上述检查结果,国家药监局迅速责成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该公司相关药品GMP证书。此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上述公告称,近日大家关心的百白破疫苗问题,是去年国家检查中发现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百白破疫苗共252600支,全部销往山东省;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共计400520支,分别销往重庆市和河北省,主要问题是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经查,青海省各地均没有采购和使用这两个批次的百白破疫苗。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公告称,按照国家《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规范》要求,如已接种了长春长生其他批次狂犬病疫苗部分剂次的群众,可选择采用“五针法”的其他厂家的狂犬病疫苗,按照0天、3天、7天、14天、28天各接种一剂疫苗的程序,完成后续剂次的接种。对于已全程接种长春长生其他批次狂犬病疫苗的人员,暂不建议重新接种。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称,下一步,将对青海省疫苗流通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预防接种工作安全可靠。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公布咨询电话0971-8806093,已安排专人对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完)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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